烈得如同一把枪,只伤对手,不伤自己。
面前哪怕只剩下一个人,他也要意气风发谈笑风声,我见过他背后无数次疲累崩溃的模样,可前一秒他都还是言笑晏晏气度非凡。
他是一个错觉。
和他相处久了,会发现他无时无刻不是错觉。
他的笑他的狠,他的脸他的手,都是虚幻的。
周逸辞的胃痛持续了一夜半天还不见好转,期间又吐了几口血,我觉得那血比世间任何的颜色都凛冽鲜艳,刺目灼烧,我扛不住这份精神折磨,我跪在他面前哭喊让他听我的话,他起初还在拒绝,后来干脆闭上眼咬牙死撑,大约是没力气再说什么。
我实在没了法子,叫来大夫为他诊治,输液打针吃药里里外外折腾了好久,他睡过去了,我却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瘫倒在地上,脸上汗泪交缠,又咸又湿。
心里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窗帘拉着,台灯亮了不知多久。
床铺和被子都潮了,一摸湿漉漉的,能挤出水来,全是他疼出来的汗,还有我担惊受怕嚎啕大哭崩出来的泪。
保姆从敞开的门进来,她看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周逸辞,想要把我从地上搀扶起来,可我不想动弹,我朝她眨眼,连摇头和摆手的力气都没有。
所幸她懂我的意思,她松开我手臂,问我要不要喝点水,嘴唇都干裂了。
我嗯了声,她转身出去,很快又进来,端了一杯温开水,我大口喝掉,像几百年没见过水,她拿纸蹲下擦了擦地上的血渍和药汤,把杯子顺带捎出去,重新关上了门。
我缓过来半口气,又禁不住抱怨周逸辞。
他脾气最倔,倔得没底线。
一百头驴都比不过他犟,他犟还不认。
他不只是骨头硬身体硬,连嘴巴都硬,硬得我有时候真想拿火炉焚化了他,拿水泡软了他,看到底是他厉害还是水火无情。
他让人又气又恨,又心软又心疼。
我觉得自己在他身边早晚会被折磨疯,变得痴痴傻傻癫癫狂狂,我真的想逃了。
都说人有两面,有多面,周逸辞分明有千面,哪一面都淬了剧毒,碰一下就死,不死也会着魔。
他再一次让我看到了他对权势的渴求与丧心病狂的贪婪,他为了得到这一切,能不顾自己死活。
当一个人把权势和钱财看得胜过生命,他也就无药可救了。
我迷迷糊糊趴在地毯上睡着,恍惚的意识里听到床铺动了动,嘎吱响,有人在晃悠,我眼睛眯起一条缝,周逸辞正翻身,他恰好看到我,伸手要拉我,没等他拉我自己就爬起来,我扑过去问他怎么样,好点了吗。
他眼睛里续着温软而闪烁的柔光,抬起手为我擦了擦脸,“好了。”
我咧开嘴笑,握拳在他胸口狠狠砸了下,硬梆梆的,震麻了骨头,“让你倔,疼死你!”
他嗯了声,“疼死我你又要哭鼻子。”
我呸他,呸了一口觉得不解气,又接连呸了好多口,最后拳打脚踢,骂他还不如周周那只狗听话。
周逸辞在家里休养了两天,期间都是吴助理把文件拿来,他在客厅或者书房办公,我夺过来他能歇会儿,等我不留神,他又拿去看。
文珀终于不再软趴趴的像没骨头似的,九儿抱着他用手托住后背,他能竖起来坐着,虽然还绵绵的,也让我很惊喜。
婴儿的成长总是特别快,一天一个样,我问周逸辞文珀什么时候能叫妈妈,他想了下说,大概一岁左右。
文珀喜欢我抱他,可能他更熟悉我身上的味道,在我怀里吃奶很香,眨也不眨的盯着我。
我让周逸辞看文珀,他从文件里抬起头,文珀朝他吐了个奶泡儿,他笑出来,伸手接过去,掂了掂重量,“有点沉,会不会是个小胖子。”
文珀用短短的白嫩手指戳了戳鼻子,又朝他吐了个奶泡儿,接着脸色大变,啼哭出来,我以为周逸辞握疼了他,九儿接过去检查了下,发现他底下滴滴嗒嗒淌水,她笑着说,“摘下尿不湿给小少爷透透气,没想到这么会儿就尿啦。”
她抱着文珀去楼上洗屁股,露台外投射下的阳光非常明媚,将瓷砖镀了一层金色,干枯多半的叶子也显得不那么死气沉沉。
我将周逸辞手旁还没批阅的文件都推到另一张沙发上,霸道搂住他身体,像一只孱弱无助的猫儿,将自己完全靠在他怀里。
他知道我和他撒娇,指尖落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摸着,我一头青丝都铺陈在他胸膛,他穿着白色的毛衣,一丝静电将我们缠绕在一起。
这样温暖明媚的午后,这样宽阔滚烫的胸口,我忽然产生一个疯狂而固执的念头。
我喊他名字,他嗯了声,在我额头上吻了吻,“什么。”
“你愿意跟我走吗?”
他一怔,以为我在说胡话,伸手摸我额头,发现我很好,没有一丝病态,他笑出来,“走去哪里。”
“去哪里都行。”
我睁开眼看他,目光里满是浓稠的期待和向往,“我们有很多钱,我们并不用忧愁。可以带着文珀去任何一座城市任何一个国度,过清静的生活,就我们一家三口,简单快乐无欲无求。我再为你生个女儿,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你想要多少情人你告诉我。”
周逸辞沉默看我,他脸上的笑容收了收,没有半点波澜。
我迫切想要打动他,我觉得人心都是肉,总有软肋和温糯的地方,如果他肯放弃这一切,所有的担心与厮杀都将灰飞烟灭,他不需要再守着和梁禾依的婚姻,他可以抛掉全部,只做程欢的丈夫与文珀的父亲,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周总,不是满腹心机的野狼。
我毫不在意失去权势与地位的他,现在什么都有,可我不快乐,权势与钱财是什么都得不到的情况下握在手里用来自保,如果我有爱情婚姻,有幸福时光,我愿意让出一切。
我搂住他脖子,“你愿意出去做一份工作,不论多晚我都会点一盏灯等你,你不愿意我们也不愁吃喝。可以早晨去钓鱼,午后在院子里养花逗鸟,带上周周去草地,让它教文珀奔跑,文珀会很喜欢它,它有雪白的毛,他喜欢干净。我会学着做饭,做菜,煲汤,熬粥,把你和文珀养得白白胖胖,你有了啤酒肚我也不嫌弃,一起从年轻到年老,你说这样的生活好不好?”
周逸辞凝望我生气勃勃的眉眼,他低低嗯了声,“是很好。”
我笑出来,他忽然又说,“可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我脸上才绽放的笑容在这一刻全部僵住,就像一盆冰冷的水毫无征兆浇注下来,算不得吞没我,可显露得那么狼狈。
“你设想的生活非常美好,也令人向往,但它不足以诱惑我放弃现在的一切。程欢,那样的生活是平庸的,是毫无色彩的。你现在得不到所以你心心念念,可当你日复一日过着,你会无法控制自己去厌烦那份平淡与重复。因为你曾热烈过,热烈的人接受不了平淡。”
“我能接受。”我用力握住他的手,“你也能,你都没有尝试过,你怎么知道那不是你想要的生活。这世上的颜色有那么多,可翻来覆去人们最愿意接受的还是那几种而已。平淡也有平淡的快乐,至少不用奔波不用算计,哭与笑都很真实。”
“你知道有多少人渴望我今天的位置,他们求而不得。”他打断我,我被他噎得一愣,抓着他手腕的指尖松了紧,紧了又松,最终失掉力气,坠落下来。
“人总是反复无常,热烈时想要平淡,平淡又不甘寂寞。所以这辈子太多时间都浪费在犹豫不决上。失掉权势,会明白贫穷困顿的无助,知道人情冷暖的凉薄,看透趋炎附势的丑陋。权势并没有那么容易握住,这世上只有两种人,强者和弱者,弱者一旦碰到强者,只能沦为腐朽的白骨。输赢并不是一场儿戏,从头再来很难。”
我呆愣看着他,眼眶无比酸涩。
我知道周逸辞的野心,也清楚他对征服一切的渴望,可亲耳听到他的拒绝,看清他对这条路有多执着,还是觉得失魂落魄,心如刀割。
他和我紧密重叠的身影,终是在无法和解的分歧与难以缝补的裂痕下越来越远。
周逸辞看着我呆滞的脸孔,和十分失落受伤的眼睛,他骤然意识到自己对我太严肃也太残忍,毫无余地的打破了我美好幻想,这份干脆并不是我能承受的范畴,我只是个女人。
他深深呼出口气,眉眼柔缓了许多,两只手捧住我脸颊,拇指在我颧骨位置轻轻摩挲着。
“现在和以后的周逸辞可以毫无压力保护你与文珀,他是强者,强者不用畏惧一切,这才是最好的生活。你并不是一个简单笨拙的女人,我相信你理解我,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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