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打算?”
“洛叔不要叫我大小姐了,你们都不再为白家效力,叫我玺童就行。”
“不不,会长永远是会长,大小姐也永远是大小姐,这到什么时候都是不会变的。”
白玺童也没再纠正他的称呼,继续说起刚才的话题。
“没什么打算,就是想过一过正常的生活,洛叔你觉得我去当个白领怎么样?就每天早上挤地铁,踩高跟鞋在办公室脚下生风的样子,再跟同事们开开会聚聚餐。”
白玺童说得高兴,洛天凡在旁边应和着。
这真是再平凡不过的生活了,是这个城市里十分之九女生的生活,但却是如今已经身价千亿的白玺童的向往。
“那少爷呢,您准备什么时候放他出来?”
“明天,或是没有那么一天。”
到了下班时间,司远森像往常一样,每天准时来报道。
之前他每次来,第一件事就要给白玺童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问问她今天在家里做了些什么。
但这次他没有,而是像个害羞的大男孩一样,只是在门缝里探出一个脑袋进来,对着白玺童眼睛眨呀眨的。
白玺童以为他是要给自己送花,才这么东躲西藏的样子,没想到上前一看,在他身后居然是两套小宝宝的衣服。
司远森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发,“不知道买得对不对。”
“你这买得也太早了,男孩女孩都不知道。”
“所以我买了两套儿子就穿这套,女儿就穿那套!”
“那剩下的那套呢?铺张浪费。”
“剩下的另一套,我们以后再生一个嘛。”
白玺童没做声,刚才的对话让她有种错觉,好像真的是两夫妻为即将到来的宝宝置办新衣一样自然。
但说到再生,白玺童就敏感的认为司远森以后是一定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那这未出生的沈先礼的骨肉,他真的会视如己出吗?
司远森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转移话题,“大胖儿你看这个好不好看,我特别喜欢这件,上面这条大狗跟你好像,哈哈哈。”
“屁啦,跟你像才对,你才是狗。再说你这号码买的也不对啊,新生儿你买12个月大小的衣服,哪里穿得下。”
见她正常聊天,他也暗暗松了口气,“那我明天再去买。”
她又恢复到笑眯眯的样子,叮嘱他说,“你再买,就买小裙子吧。”
司远森星星眼的问,“你知道是女儿了?”
“没有,只是我自己更喜欢女儿。”
“我也是,我也更喜欢女儿,追着我叫爸爸。那我全世界都想给她买回家。”
白玺童拿起那条好小好小的裙子,背过身对着窗外。
不知道沈先礼他会希望是儿子,还是女儿。
司远森的眼睛一直偷瞄着白玺童,直到她拿起那件小裙子,然后从小裙子胸口的装饰口袋里摸到什么东西,他的心就砰砰砰狂跳起来。
是一枚戒指,两条铂金拧成的麻花辫一样,上面镶嵌着小碎钻,戒指里面刻着sloveb。即便没有一克拉钻石,也不是什么名牌,但这已经是司远森能买到的最好的戒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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