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身边总是人来人往。
要遇上一个人,只需要用一分钟的时间;
要喜欢上一个人只要用一句话的时间;要爱上一个人只要用一天的时间;
但要给一个人幸福却要用一生的时间。
……………他的爱虽败犹荣………
庄清历早上起来,先去置物间把顾西城今天早上要穿的衣物、领带、袜子等挑了出来,根据他的穿衣风格一一搭配好。
通过置物间的另一扇门,他熟捻的来到顾西城的卧室,朝坐在靠窗户书桌旁的人点了下头,默默地把挑好的衣服放在更衣镜前的沙发上。
有条不紊的做好这些,他便往门外走去,打算下楼做早餐。
为了得到这个相敬如宾的相处机会,庄清历付出了所有能付出的代价,包括放弃庄氏集团的继承人身份。
他现在很满足,只要能这样天天与他在一起,就算两个人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说,他心里也是愉悦的。
去年,他什么手段都使尽了,撒泼打滚,暴怒绝食,下药迷女干,心甘情愿的躺~在他的身~下……
他所做的种种事情,都默不出声地全然像是一个丧尽智商的疯子一样,全都做了个遍,逼得他奶奶终于不再管他。
而他也使尽了各种能用的一切手法,终于算是把顾西城弄到了自己的家里。
尽管两人是住在不同的房间,但庄清历却无比珍惜,他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与顾西城单独相处的机会。
就算他深爱着的男人从来就没有给过他一个笑脸,他依然甘之如饴。
如果他们可以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真的很好了。
至于顾西城爱不爱自己,他不管了,他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了,又怎么去管顾西城的。
庄清历只要他不会再去爱别的人就好,不爱他也可以。
当然,顾西城要是去爱,他也不会出去拦着,他知道,依顾西城的倔脾气,他也拦不住。
大不了,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在顾西城爱上之前,他能扼杀的就尽早扼杀了。
反正,能被他轻易扼杀得了的感情,以后也成不了什么善果。
就像他,不管如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谁来说不让他爱都没用。
庄清历知道,他的感情很病态,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一辈子的时间只够爱上一个人,一旦认定了那个人,就算是刀山火海,万丈悬崖,他会做出的选择也只会有一个——勇往直前。
在庄清历的感情世界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有的只是头破血流也依然不会改变爱他的决心。
一双从来就只握过签字笔的手,随意的一个挥手间,上亿的生意就完成了。
作为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庄清历无疑是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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