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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金枪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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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都有。

    就这样,在她每天英明的带领之下,我的小臂迅速的粗壮起来,直到我最近发现,我有肌肉了。

    不过我伟大的婆婆也不是往死里整我,最好的是他每周都给我一天休息的时间,我可以趁这个时间出来做我喜欢的事,见我想见的人。

    看看吧,我婆婆多么的善解人意!

    于是这就成了我唯一可以用来寻找马希钊的时间。

    时间已经过了一个礼拜,时间紧急,又不能告诉孙少白,所以我只能找萧樊帮我。幸好萧樊认识警局的人,他透过警局的人拿到了一个线索,最近在佳园路一代,经常有人非正常死亡,而且思想可怕,死的人全部变成了干尸。

    为了搞清楚事情到底是不是马希钊搞出来的,我们到了佳园路。

    这一代有很多居民楼,车子也不多,因为小区建的比较偏僻,就连车站都要步行一千多米。附近没有超市,也没有办公区,到了晚上整片小区就透着死一样的静。

    “萧老大,我求你了,放我回去吧。我刚刚跟我婆婆打电话说晚点回去,她连我的晚饭都撤了,你要是再不放我走,我估计我连门都进不去了。”

    萧樊笑了:“别急,在等等,晚上才是鬼怪做事的最佳时机。”

    “我能等,我伟大的婆婆等不了啊,我怕她真的不让我进门,沈睿今天又不回家,我要是不睡在家门口,明天让她开门第一眼就看到我,她一定会发飙的。”

    “哪有这么严重?”

    “就有这么严重。”

    “嘘,别出声,你看那个人。”

    我顺着萧樊的手往车窗外看去,就见一个穿着白色体恤、牛仔裤,带着一顶黑色棒球帽的男人从街角拐外的地方走了过来。“怎么了?有什么奇怪的?你还不许人家戴帽子了?”

    “你就没看出点奇怪来?”

    “没有啊。”

    “你看他的脚。”

    萧樊指着,我一看瞬间就明白了,这个人是踮着脚尖走路的,女人如果换高跟鞋脚后跟疼的话,有可能会踮着脚走路,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就一点可能都没有了。

    “他为什么踮着脚尖走路?”我奇怪;

    “一般鬼魂附在别人身上的时候,那个人就会踮着脚尖走路,因为鬼是不用着地的,所以他们没有脚。”

    这给我说的毛骨悚然的,后脑勺都发麻。“那我以前怎么没有这样?”

    “马希钊的算是你的祖先,你身上留的是他的血,他可以藏在你身体里,那根附身是不一样的,就好比,水跟油,人跟鬼之间,因为密度不同,所以无法相容。但你跟马希钊因为有血缘关系,所以可以同时是油,这就是为什么他会找你的原因。”

    我似乎明白,却又压根没懂,“反正就是你能看出来就对了是吧。”

    “嗯。”

    “能不能确定是马希钊?”

    “不知道,去看看就知道了。”话没说完,他人已经开门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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