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的山区,最常见的熊类本来是黑熊,可是,在附近的山中,却也并不乏棕熊的存在。
相对于被东北人叫做狗熊的黑熊而言,棕熊不仅身形足足比它们大了足足一倍还多,而且攻击性更强,再加上爪子更加的锋利,被东北人称作“人熊”或者熊瞎子的它们,几乎已经到了让所有东北人谈熊色变的地步。
这些皮毛颜色呈烟叶色的动物,也被东北的老人们叫做人熊和熊瞎子,成年的个体,体重往往能够到八九百斤,个别极大的,甚至于体重超过一吨都有可能,由于头上的鬃毛太长,很多的都已经长到了能够把眼睛都盖住的地步,所以棕熊也总是被东北人叫做熊瞎子。
和黑熊主要以粮食为主食不同,熊瞎子更爱吃肉,不管是鱼,还是腐烂的各种动物的尸体,只要能够被它们找到,唯一的结果便是成为它们的盘中餐。
这且不算,这些家伙的捕猎能力很强,不管是人,还是牛马,甚至于鹿和狼等大型动物,一旦被它们碰上,都只有被乖乖猎杀的分。
也正因为如此,山中才会流传着“一猪二熊三老虎,人熊一见阎王叫”的说法,意为狂奔的野猪最危险,其次便是黑熊,而比它们更厉害的,就是这棕熊了,只要和它们碰上了,唯一的出路便是死路一条。
尽管黑熊与棕熊都是熊,可是,黑熊是不吃死物的,你如果在它面前装死,十有八九还能够逃得一命。
但是这熊瞎子,不仅嗅觉出奇的灵敏,而且就算是腐烂的肉,也都照吃不误,若不是成群结队的猎人,手中有着专门对付它们的喷子,少不得就要死在它们的掌下。
眼前棕熊的身形并不大,看上去不过只有百十斤左右,看样子应该还没有成年,但是,从它那尖锐无比的手掌上还是可以清楚的看出来,这家伙的攻击力绝对不差。
眼见那棕熊傲然的朝着自己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英子的枣红马,吓得直接趴在地上,突突的打着响鼻,身体剧烈的颤抖着不敢动弹。
马儿并不是胆小的动物,但是,一旦遇到了其无法战胜的天敌,立刻就会跪下来任由其宰割。
英子飞快的窜到马儿跟前,伸手去下了挂在马脖子上的鹿皮格囊,从里面抽出了一杆枪。
那不过是这山里最为常见的八大力而已,属于最简单的前装式滑膛猎枪,因为装药的时候,要在里面装上八枚足有鹌鹑蛋大小的铅弹进去而得名。
眼见那棕熊越来越近,孙磊带来的那些已经开启了灵智的野狗,连忙摆出战斗的队形,直接挡在了孙磊和英子的跟前,疯狂的朝着那棕熊吠叫了起来。
那棕熊被这些野狗的吠叫声惊动,呆呆的站在原地,前爪用力的刨着地面,做出一副准备撞上去的动作。
趁着那些野狗与棕熊对峙的间隙,英子飞快的取枪在手,迅速的把已经用牛皮纸卷好的火药包,装进了手里的八大力枪膛里,随即动作异常迅速的把鹌鹑蛋大小的铅丸填充了进去,左手的前臂高举,作为支架,右手将八大力架在胳膊上,对着面前的棕熊扣动了扳机。
英子手中的八大力是双管猎枪,一枪两响,随着震天动地的响声,被火药激发的铅丸飞射而出,准确无误的打在了那棕熊的头上。
巨大的冲击力,携带着巨大的铅丸,直接把那棕熊的脑袋轰成了烂西瓜。
那棕熊连叫都没有来得及叫上一声,身体便直接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英子放下枪,随手从腰间取出了猎刀,重重的在自己枣红马的屁股上踹了一脚,似乎是在抱怨它临危时那完全拿不上台面的怂样。
踢完了那枣红马,英子直接从腰间沧浪一声拔出猎刀,大步的走到了那棕熊的身边,开始切割起了它的熊掌。
对于山外的人而言,熊掌一直都是和鱼翅齐名的美食之一,若是卖到山外的饭店里去,绝对能够卖的上大价钱,若是品相好,再加上碰上识货的人,光是一副上好的前掌卖出来的钱,就足够山里的人家吃上一年的饭。
只不过,对于孙磊这种身价已经超过千万的家伙而言,熊掌这些东西,便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了。
孙磊有些惊慌的定了定神,心头却猛然间再度闪现了一丝警兆,那是他的身体经过《抱朴长生经》的改造后,自发产生的对于危险的反应。
随着那种危险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孙磊的目光猛然缩紧,开始自己的观察起身边的局势来。
孙磊有着一个好习惯,越是在危险的时候,他的性子便越冷静,尽管已经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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