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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结婚真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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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福禄感觉像做了一场美梦,心里美滋滋地回味着他的婚姻生活。如今梁晓秀真正成了他媳妇,他一时还不相信那是真的。他真有媳妇了?他觉得还拿不准。在他看来,梁晓秀更像他的一个生意伙伴,他们一起做生意,一起赚钱,每天交换赚钱的心得。

    他问梁晓秀:“晓秀,你真的是我媳妇吗?”

    梁晓秀撒娇说,她就是宋福禄的媳妇,而宋福禄则是她的丈夫。他们已经成亲,他们现在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从今往后他们要做恩爱夫妻,相伴一生。

    宋福禄渐渐悟出了道理,梁晓秀很看重他们成亲,这说明女人对家庭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出男人。他活到31岁才明白这个道理:结婚成家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一个人没有家庭,活着有什么意思呢?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干活挣钱,从未想过组建家庭,对家庭根本就没有任何概念。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些年算是白活了。世上有那么好的事,他怎么就不知道呢?

    梁晓秀就喜欢宋福禄的“木讷”,认为那是他的本色,也是他的“福气”。这个宋福禄别看有些发呆,但干起活来可不含糊,在她看来,就是两个老外都顶不上一个宋福禄。他悟性极好,对餐饮方面的事一点就通,对赚钱有着无限的热情。她情不自禁地说:“福禄呀,你就是一个好丈夫,一个特别会过日子的好丈夫。女人找男人,首先要看男人会不会过日子,而你在过日子方面是我的楷模,心中的偶像。”

    “晓秀呀,你就是天下最好的媳妇,”宋福禄回应道,“我能找到你这么好的媳妇,那是我三生有幸。你说我会过日子,我看你不仅会过日子,还会赚钱,在这一点上我特别佩服你:你才是我的楷模,我心中的偶像呢。”

    两人相互夸对方,都觉得对方好。梁晓秀认为,宋福禄身体极壮,就好像一头牛似的,而这就是一个男人的优点。他又不愧于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了实现生活目标,甚至敢于拼命。她喜欢他那种性格,喜欢他身上的一切!

    而宋福禄则钦佩梁晓秀赚钱的本领,钦佩她的勇气和智慧;她不但点醒了他,还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做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自豪与骄傲。没有她,哪有他幸福的生活呢?

    她取出咖啡壶,给他倒了一杯咖啡,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咖啡,然后上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和他聊天。现在聊天和过去不一样了:他们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生意已经走上正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差错,他们今后赚到大钱不成问题。两人都看到了美好的前景,都知道他们将来会成为非常有钱的人。

    她认为他是一个有坚忍不拔毅力的男人,能战胜任何艰难困苦。她嫁给他,就等于为自己今后的人生上了一个保险。女人需要依靠男人,而他是一个能够依靠的男人。

    他则认为梁晓秀更出色,她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沉着冷静,不知恐惧为何物;面对困难,她迎难而上,面不改色,心不跳,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想:像她这样的女人,不是百里挑一、而是万里挑一。因为有了她,他才有机会把餐饮业做了起来,体验到了赚钱的奇妙感觉。她令他十二分地满意;他认为她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媳妇。

    他此刻最想听她说悄悄话,她的每一句话对他都是一种激励。他还喜欢她那种撒娇的样子,喜欢她那种发嗲,感觉特别舒心。

    女人天生就会撒娇,发嗲,那是她们的本性。她会悄悄地和他搂着他说:“福禄呀,我多么喜欢你呀!你听明白了吗?”

    “晓秀,我更喜欢你!我们在一起生活,我感觉我的生活变了大样:感觉我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从今往后,我要成为你的好丈夫。”

    他说的都是心里话,在她面前他不会隐瞒什么,有什么说什么。

    “那你觉得我还瘦吗?”她又撒娇了。

    “你不愿意让我叫你瘦姑娘吗?”他接过她的话说。

    “是呀,我愿意让你叫我胖姑娘。我现在才101斤,我要增加体重,至少再长10斤肉,达到111斤。你说是不是?”

    “我看长20斤肉都行。你看我,130斤重,身体多棒!我这才叫标准体型。”他比梁晓秀矮2公分,但体重却比她重20斤,他认为梁晓秀也应该有他那样的体重。在他看来,开餐馆的人没有好身体根本做不了大厨,那不仅是力气活,还需要有耐力和韧性。一个厨师一天炒10盘菜不算什么,但炒100盘菜、500盘菜,那就需要本领了。

    梁晓秀听出了宋福禄的画外音,猜出他是嫌她太瘦,干不了厨师的活。她便说她听他的,她要长20斤肉,成为一个胖姑娘。她说得很轻松,好像那是一件很容易就能做到的事。

    他说她说得对:她应该长20斤肉,体重像他一样。那样他们俩炒菜就有一拼了。新婚生活本来是夫妻恩爱,谈情说爱的时刻,但他们三句话不离本行,不知不觉就聊起了厨师工作。

    她娇滴滴说,等她长胖了,她一天炒出500盘菜没问题,说不定比他炒的还多呢。

    他就喜欢她那种娇滴滴说话的样子,更喜欢她与他争辩的语气和神态,在他看来,她那语气和神态最有女人的味道。

    她对他的体型非常崇拜,说她一定要多吃牛肉,增加体重,像他一样有一个好身体。她要争取在一年之内长到130斤。

    他们聊着聊着,忘记了时间,她问道:“你看看现在几点钟了?都凌晨3点了,福禄。”

    “管他几点钟呢,反正我们现在休息,又不用上班,呆着也是呆着,还不如好好聊聊,把这些年心里的话都倒出来,放松一下精神。”这个31岁的男人也真不容易,活了这么多年才有一个知心人和他说话,他那肯放过呢?

    “福禄,你真会说话!”她觉得他越来越招人喜欢了,居然知道调侃了,说话既幽默又好笑。她原来还以为他只会干活,不懂幽默呢。

    “嘿嘿,你别以为我不会幽默,那是因为过去的生活把我压得喘不起来;现在生活好了,我也要像你一样说话幽默,逗你发笑。你说我壮如牛,我还真是一头壮牛,干力气活不在话下。你信不信?”

    “福禄,我信,我想正是因为你有这样好的身体,你才能吃苦,耐劳,坚持不解。身体是本钱,有了好身体,什么都不怕。你别看我瘦,但我什么毛病都没有,我的耐力可能比男人都强。我们有这种好身体,那是我们的福分。我看将来我们的孩子也会向我们一样健康。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她那么说,宋福禄便说梁晓秀的耐力确实不同寻常,要比一般男人强多了。她一个人干的活,如果让老外男人干,至少得需要三个老外。他还说,他要和她比试喝红酒,看看究竟谁的酒量更大,谁更有耐力;他相信他即使不能胜过她,也能和她打个平手。他和她叫上了劲,说他如果输了,从今往后他就彻底佩服她,所有的事都听她的。

    她便说:“那我们现在比喝酒,你把一箱红酒都搬来,我们就坐在床上喝,一决雌雄。你看怎样?”她故意那么说,其实她并不想和和他比喝酒,她只是在调侃,活跃气氛。

    他说梁晓秀虽然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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