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莉丝看向了阿黄的眼睛,道:“我能和你握手吗?”
阿黄坐在了地上,抬起爪子,接住了莉丝的小手:“妈妈,我能和它做朋友。”
珍妮弗笑了笑,点头:“当然。”这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狗,应该不会轻易咬人,也伸出手,本来想摸摸阿黄的头……
阿黄看她,立刻抬起了爪子。
“这……”珍妮弗顿时笑了起来,跟它握了握手,然后轻轻抚摸了它的背毛。阿黄也舒服的闭上了眼睛,很享受的模样。一瞬间,约翰的家人便对阿黄失去了戒心。
“叶叔叔,阿黄能接飞盘吗?是不是很厉害?”
“不会。阿黄要做妈妈了,不能剧烈运动。”叶默笑了一下,把莉丝还给了珍妮弗,道:“我还有工作,拖着好几天了。”
“我想和阿黄在一起,它把我当做朋友了。”
“好吧。”约翰无语了,看向珍妮弗,道:“你们母女对钓鱼没有兴趣,自己玩,我先过去了。”
“我们一会过来。”珍妮弗到车上拿了她的包包,对约翰挥了挥手。
约翰驾驶他的劳斯莱斯离开,叶默也准备进去葡萄园,看到被劳斯莱斯挡在后面的车子,一台福特皮卡,一台红色MINI。
艾玛?
叶默停下了脚步,走过去:“艾玛?”
叶默几乎不敢认了。
艾玛原本凌乱的小卷发不见了,变成干净清爽的发行,承托出她的脸蛋精致、美丽、可爱。现代美和古典美完美的融合,带了点婴儿肥的可爱,五官比例第一次发现如此的恰到好处……
这……
为什么?
都说女人善变,那是性格不是外形、气质。
叶默每次见到艾玛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次,一头土掉渣的头发,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刁蛮、破烂,但是声音甜甜糯糯,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句‘我的矮脚马’。第二次,戴维斯学院,活泼、开朗、健谈,换一个打扮,相貌还不错。第三次,橡木酒庄会员日,乖乖女、淑女,能装、真会装,是戴维斯学院拿着全额奖学金的特级优秀生。第四次,叶默发现了不一样的艾玛,性格内向、孤僻,美丽,在叶默眼中宛如是邻家小妹妹,渴望父爱……然后,不清不楚的做了自己的女儿。
现在,艾玛的美丽让人惊艳。可是,害羞、怯弱……这点没变,是艾玛的本来性格。
“过来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叶默靠着车窗,问道。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其实,艾玛没有决定是不是过来,路上就一直犹豫,到了酒庄外面还打了退堂鼓:“那个,刘淑芬说,按照中国的传统……给你提了一只公鸡。”
“公鸡?”叶默瞬间呆滞。
“还有果篮……这样,我们的关系就正式确定了下来。”
“好像,有这么个说法。”叶默笑了笑。
他从小就体弱多病,也是拜过干爹干妈的。很小时候的记忆了,模糊不清,似乎过年的时候,给干爹干妈拜年,提的就是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