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狗是一个泛称,有很多品系……狩猎,看家,放牧……”
“在我的老家,十几年前几乎家家户户养着一条土狗,看家护院,也能带着它上山打猎。土狗的智商某个国际组织给它排名倒数前十,理由是不易驯化,但其实它们聪明着。土狗知人心,只要熟悉了它们,你甚至能从它们的叫声听出传递的信息。土狗的训练方式和其它狗一样,土狗好动,玩起来跟疯的一样,但只要又要让它知道谁是老大就行了。”
“还有,土狗不娇气。你们养狗基本上有一个常识,不能给狗吃鸡骨头、鸭骨头,会划伤肠道。但养着一只小土狗,你吃肉的时候有骨头,不给它,它就不会亲近你了……”
叶默说着拍了拍阿黄的头。这家伙‘汪’的叫唤一声,像是在回应,惹得叶默笑了起来:“你们看,这家伙能听懂人话了。”
“汪,汪汪。”阿黄抬起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臭屁到不行。
“嘿,它在学你。”康纳把他的柠檬抱在怀里,看着阿黄大笑了起来。
“狗的性格随主人,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约翰将橙子招呼了过来,喂了它一块面包。这一下像是捅了马蜂窝,面包它们扑腾起来往叶默身上蹦跶……
“停!安静下来……”叶默郁闷了,在几只小狗脑壳上敲了一下。
詹姆斯听着叶默说了很多土狗的事情,从心里喜欢上了这一品种。其实,从基因遗传学的角度来看,近亲繁殖的纯种狗真不如具备大血统品系内繁殖的狗狗优良。詹姆斯挪动身子,将腊肠抱在了怀里,取了半截火腿给它。
小腊肠抬头看了看詹姆斯,又回头盯着叶默,小眼神有些哀伤,似乎在询问为什么不要我了。
狗真的有灵性。
詹姆斯看着,笑了笑:“小家伙,以后跟着我了……”话音未落,腊肠抬头咬住了火腿肠,吃的嘛香,然后在詹姆斯怀里又趁又舔。
“哈哈哈……”
“靠……我之前还舍不得你来着,有点小感动……”
约翰抱着橙子在怀里:“土狗,土狗……我觉得很好的犬种。什么样的人养什么的狗,像是我,拥有大片土地的就得养只土狗。橙子,橙子……”约翰笑着,揉着橙子的脑袋,一人一狗就玩耍了起来。
吃过饭,在林子里休息了一会,继续赶路。
阿黄一狗当先,冲在最前面,没一会跑的不见了踪影。阿黄先是跑回了花栗鼠木屋区,看到安德森,冲着他叫唤了一声,然后在周围嗅着气味。
安德森带着《品味》纪录片的拍摄人员,正在拍摄黄金蜜蜂蜂巢的特写镜头。看到阿黄,安德森怔了一下。他没有见过阿黄,但听叶默他们说起过……
“黄金蜜蜂的镜头明天再拍,镜头对准这条狗,不要靠太近,看它找什么东西。”安德森挥了下手,让摄影师远远的拍摄阿黄。
阿黄在花栗鼠的木屋区来回嗅着气味,好一会,似乎寻到了气味,跑进森林保护区。安德森想要跟上,阿黄又跑了回来,从安德森身边过去,沿着下山的路回去了酒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