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串在一起,一口下去,香脆爽口,唇齿留香。
克利斯在父亲的领地里可没吃过这么多样的小吃,自来到帝都,进入学院之后就没有这样放松过,心情很是不错,所以决定今天不再修习体能和冥想,就当是逛街散心,给自己放个假也挺好。
他慢慢地在人群里走着,一边看着街边的小店、摊上的小玩意,一边吃着手上的丁零果。
吉米是个贫民小孩,确切地说,是个流浪的乞丐,自懂事以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己下一顿能吃上什么,自己晚上能睡在哪里——在贫民区,有很多这样的孩子,他们曾经渴望着美好的生活,但最后却把希望全都寄托于神明,而不是自己的双手。
但渐渐绝望后,却又不得不依赖于自己的双手——他们捡一切可以使用或者食用的东西来使自己过得更好,或者,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顺手将他们口袋里的东西掏走。
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能使自己过上更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所以,多数时候,吉米都不屑于去那些老爷区去捡他们不要的东西。
这种生活,吉米已经过了好几年了,从最初的生手渐渐成为了这个圈子里的巧手。
对于一个巧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看对方是否有钱,而是对方能不能下手,吉米可是记得圈子里有几个眼睛不够亮的家伙偷了不该偷的人之后,几乎在当天就被捉住活活打死或是卖掉。
在吉米看来,分析是否可不可以下手的人很简单:出门还会带着几个随从衣饰华贵的就是商人,衣饰上还可以分辩是不是外地商人;来游玩的人多数会几个同龄人走在一起——兰蒂斯里的不少学员就在这一类中;至于是否贵族,这还用说吗,没有贵族会出门不带随从的,如果没有——那算他倒霉。
而吉米盯上的这个小子——十六七岁,衣饰简单,应该不是贵族,没有随从,看他脸色苍白的样子,可见身体也不强壮;还有他对街市上的那些玩意这么兴致勃勃的样子,可见不是本地人。
应该是个随家长来帝都办事,出门却忘带随从的家伙,威胁不大,可以下手!
吉米渐渐靠近,克利斯正吃着手里的丁零果,眼睛看向广场中央,那里有一个杂耍艺人。
好机会!
吉米从那人的右边走过,因为在吃丁零果,所以把手抬得很高,露出了腰间——多数人是把钱袋放在衣服内衬里的。
吉米悄悄地掏出了一把小刀,事实上,这把刀只有手指长短,手一握住,外表上几乎就看不到,只要靠近他,用手指尖露出的那一截刀尖就可以将对方衣服划破,然后,另一只手就要很快地跟上,掏出钱袋,随后转身逃走。
这一连串动作对于吉米来说已经很熟练了。
然而,这一次有点不同,吉米手上的刀尖还没碰到那人的衣服,就被一支木签扎破了衣袖,吉米心里叫糟,没有多余的动作,缩手,回身,跑。
随后,眼前一花,自己的脸颊已经被人牢牢地掐住了。
几乎疼出了眼泪,吉米双手握住了那只手,抬起了头。
就是自己下手的对象,那个大了自己五六岁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