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以后,时间尚早,我们继续进行下一场活动。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们的下一场应该是进军KTV。但是显然土豪们的生活,并不喜欢吵杂的KTV,他们喜欢更吵杂的酒吧。
几乎到每一个繁华的城市都会有一条酒吧街。羊城这里最出名的酒吧街就是德国街。
据说从街头到巷尾,一路喝下去,足以喝一个三天三夜。可是除了心情坏到极致,谁会那么傻真的会喝个三天三夜呢?
在他们三个眼中,我就是属于那种钱多人傻的那一类。事实上,我才是四个人当中最穷的那一个。只是他们经济自由自主,不屑于用家里的钱。
所以他们就习惯于坑我。连喝一杯百威啤酒,都要挑最贵的那一家店里喝。
缪斯,是名副其实的高大上,这种高,尤其是体现在价格上。
我们坐在高高的吧台上,每人点了一杯鸡尾酒。色彩缤纷的鸡尾酒,似乎就是都市生活灯红酒绿的一个缩影。
我并不喜欢喝酒。一杯酒,对于我来说,足够坐到天亮。
李明君、张宇鹏和宋怡,他们三人放在人群里都是出众的那一类,而我,是更出众的那一类。
只是每一次,我说出这样的话,他们总是反驳我道:“晚晚,你脸皮太厚了!”
每次我都只是笑笑,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个被炽热的目光搭讪走了。
才坐下不一会儿,爱玩的张宇鹏和宋怡就上了舞池释放自己。没钱买衣服的小辣妹总不时走上来勾搭一下李明君。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喜欢静静地观察着别人的生活,假装自己是以造世主的目光旁观众人的生活。
那个手臂上刻着纹身的金毛,正在哄一位打扮稚嫩的学生妹喝下一杯杯苦涩的啤酒。
那个大腹便便的光头大汉,伸手捏着酒保小妹翘起的屁股。
那个寂寞独坐的美人,不断举起掺杂着泪珠的酒杯。
那个……帅哥!
我一一打量着吧台上的每一个人,一个帅哥突然窜入我的视线中。我认得他,帅得刻入我每一个脑细胞的男人。
我的嘴角勾起一抹看见猎物时兴奋的微笑。我拿起那杯红色的鸡尾酒,走到他的身边,问道:“秦深,一个人?”
他听到声音,转头疑惑地看着我,显然并不知道眼前喊出他名字的我是什么人。
他右边的嘴角微微勾起,我看不懂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只听到他说,“是你。”
这会儿,轮到我迷惑了,他知道我是谁?我问他,“你认识我?”
“认识。你是我未来的女朋友。”
听到他的话,我好不矜持地噗嗤笑出声,“好老土的撩妹技能。”
“土么?那你受吗?”
“不受。轻佻浪子不对我的口味。”
“似乎,某位女士比我更轻佻?是谁主动搭讪我来着?”
昏暗的灯光下,红润的双唇一张一合,虽然从里面吐出的话让我有种恨不得想凑人的冲动,但我却对这张嘴着迷了。
我竟然想亲上去,把我守护了二十二年的初吻献给他。
果然是美色误人!我嘲笑着自己有色心却没有色胆。说白了,我就是那种只在嘴上耍流氓的怂货。
“我只是看你一个人,太寂寞。”
“现在,我们两个人,不寂寞。”
秦深确实是一个很会逗女孩子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