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业盐,与安氏齐名,谓之北安西亢,……临河造屋一百间,土人呼为百间房”。丙、投资它业。据清朝《军机处录副》载“晋省民人素善经营,从不肯将银钱闲贮在家,自(河东盐池)裁商之后,即将资本另行营运,或赴别省别图贸易”。大体说来,明代山西盐商资本多用于盐粮贸易。入清以后,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兼及绸缎、皮毛、木材、洋铜、茶叶等。如乾隆《陕西周至县志》卷9载:“行盐贩木及开张绸缎、皮革皆属晋人。”丁、捐助饷款。这种款项以清代特别是清季居多。清人徐继畲说:“晋省前后捐输,已至五六次,数愈千万”。这种捐输,一种是用于军事方面。如雍正时,清兵出征西北,山西盐商范氏一次捐输银44万两,一次捐输262万。山西介休人张英,主要经营河东盐,乾隆时捐输银14000两,助金川军需;嘉庆时又捐银2万两,以理军资。另一种捐输是恭逢皇帝巡幸。清朝皇帝经常去五台山巡幸,山西盐商只好“情殷报效,愿备赏银”。政府对捐输助饷的商人,给予奖赏,以资安慰。如太谷县盐商程凤南,“出囊中资,捐饷增课,力助军需”,“给九品顶带,以示特奖”。实际上这种捐输带有强迫性,常使商人视如猛虎苛政,以至嘉庆帝也感到这种横征暴敛有可能“激成事端”,告诫地方官员要妥善办之。戊,其它方面。诸如修路筑桥、祠庙义学、助赈义行等。运城盐池的姚暹渠,即由盐商捐银浚。
在山西商人中,因经营盐业致富者较多。而这些商人,家境原来并不富裕,他们是经商后才富起来的。如前述王文显家,原来家中比较贫困,后来王文显外出经商,才得以添置家产,建筑新居,帮助弟妹完婚,使王氏成为当地有名的富户。就连赫赫有名的大学士张四维,在其父辈家境也一般。其父张允龄经商数十年,仅是“产业略增”。后来张四维之弟张四教业盐后,由于四教为人十分精明,尤谙熟经营沦盐、淮盐,加上在京做官的兄长张四维的支持,得以致富。而张四维又在有财力的家庭支持下,官运亨通,最后得以入阁。他们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山西盐商的破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所致。二是由于封建政府干预,直至查封家产,判罪入狱。例如:盐商朱立基,山西凤台人,捐纳布政司经历,长芦盐商米立基,曾经营母舅王堂之常茂号。干隆二十五年(1760),王堂接办内务府引地永庆号盐务,又由朱立基代办。由于常茂号本银早已用完,朱立基就将永庆号银两盐包陆续挪在常茂号营运,3年共享银91600两。干隆二十六年在河南的厂店盐仓被水淹没,亏折成本,兼之近年一切运盐需用绳斤、席片、车船脚价升值,卖价不敷运本,连年亏缺,常茂、永庆二号共折银25万两。干隆二十七年冬,经营期满,另换新商,成本帑课亏折,底里尽露,以至参追。政府一面将朱立基等家产并在外贸易资财等项封查,估价值银16万两,尚欠银9万两。同时将朱立基革经历衔,发附近充军,到配所杖一百,对其伙友也给予不同程度处分。另外,对所欠帑银,由曾经投资列名者王得宜包赔3万两,由刘运宏等11个保人包赔6万两。
经济损失,而且要治罪。所谓帑利是指帑本和利息。清代的帑本有二:一为皇宫内务府贷出的资本,称内务帑本;一为由地方官衙借出的资本,称京外帑本。政府通过发放帑本,从盐商处获取巨额的生息银两。尽管帑息制度最初对盐商等集资金有一定好处,但是,法行弊随,仍然逃脱不了封建政府对盐商的高利贷剥削。特别是乾隆以后,出现了盐商既要偿还帑本,又还要报销捐输的状况。而政府方面却将盐商报销捐输之款又作为帑本再交盐商经营,同时还要付这一帑本之利息。盐商原有的资金,无形中变成了政府的帑本,并要付政府利息。这种帑本不仅对盐商毫无帮助,反而成为盐商的沉重负担。结果导致“商力因之疲乏,两淮、河东尤甚”。特别是在引盐滞销时,就使盐商陷入了负债累累的境地。而封建政府对拖欠帑息的容忍也是有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政府为了财政收入,就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措施,对严重亏欠课帑的盐商抄家清产,最后导致盐商破产和身家复败。这也就是曾经动辄数十万银两的朱立基盐商集团,最后彻底垮台的原因。
三
社会以商为末业和传统的儒学影响,并不以商为荣,而是重仕轻商,追求仕宦,这样就形成了如下几个心理特点:
1.轻商重儒观。如盐商王文显之父,官教谕,职卑而贫。文显兄弟5人,文显为长,四个弟弟均望文显而立,以是文显弃儒就商,最后以商致富,为王氏之兴立下汗马之功。可是其父告老返家后,由于轻商思想作怪,首先让长子王文显分家出去,使文显大受刺激,悲作《五噫歌》,歌词中有“朝人扫除兮,出而暮思噫,清风飘裳兮,明月鉴之噫;古有履霜兮,实获我志噫”。其父听到此歌后,有所悔悟,父子才和好如初。当文显弟王珂举于乡时,其父高兴地说:“兄商而利,弟士而名,乃吾今何憾矣”。又如盐商杨近泉,虽为两淮盐笑祭酒,却“独喜与士子游”,当其子杨恂举于乡时,杨近泉在淮上闻捷,掀髯喜曰:“夫我乃不以儒显,儿子以儒显矣,尚何事贾,即日弃资斧北还,与乡老结社觞咏为欢”。再如盐商沈廷珍,“经商所至,必携小学通鉴,时诵习之,遇事辄有援证,工楷书,喜为近体诗”。
2.锆营仕宦观。如蒲州盐商展玉泉,上数百金,得授归德之商丘驿丞,对其经营之沦盐,遂命其子掌之。临行时,高兴地对其子说:“我仕矣,得间或视尔”。展玉泉虽然只得了个小小驿丞,且受到了同业者羡慕,“荣其贾而能仕,仕而不失其世业”。另外,在河东盐池专为商籍子弟设立了运学;在淮扬盐场,山西之阎、李,科第二百年。下述部分盐商子弟科举仕宦资料,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3.义儒经商观。盐商王文显的观点最为典型,他说:“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所以善商者,身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
4.积德行善观。如山西襄陵人乔承统,父中盐卒于扬州,承统弃儒而贾。承统弟得罪两淮盐督,亡去,追捕甚急,承统挺身而出,就狱,五毒备至,终不言弟所在。且为行贿千金,得释。弟归家,破析己产予弟。顺治二年(105年),清兵南下,令军中所俘妇女,其家愿赎者,可放归。承统闻故旧女子多俘在中,乃遍访诸营,倾囊赎以归其家。又如临猗人阎天杰,经营盐业五年,盈利数万,旋辞商归家,倡修庙宇,周济苦民,每于岁暮,设施饭衣,终身不倦。
经济状况、心理状态的分析,鉴于盐是一种专利品,获利大,以至连皇室族人也插手其间,所以在山西盐商中,势豪望族大地主不乏其人,他们上下勾结,左右盐业,从中谋取暴利,至于一般商民只能拾其残羹。从山西盐商的发展过程看,他们大体是: (1)以盐商起家,登上仕途,利用权势,支持其商业;(2)利用先人遗产遗资,投资盐业运销,增殖资本;(3)通过盐业与其它商业互相支持,互为补充,扩大财富。山西盐商的成功,除了极临边境的地理优势和本省拥有运城盐池的自然条件外,他们善于经营和不辞辛苦,也是成功之道。但由于当时的社会主要是自然经济的格局,商品经济不够发达,以致他们虽然集中了一些资本,却不能投资于生产事业,其资本一部分被他们挥霍掉,一部分购买了土地,一部分被捐输助饷。加之,由于受封建文化的束缚,他们在心理上追求的是仕宦儒学和封建伦理道德,这种由商人到仕宦之途,而不是由商到工的道路,可以说是明清商人的悲剧。究其原,还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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