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一般讨厌。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目光盯着苏茉,十七年了,他再也没有如此近距离看到苏茉了。她竟然一点没有变,和曾经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一般无二。时光似乎在她的脸上停留,光阴没有流淌。她不是血族,她是如何做到的?兰斯静静地看着她,上一次,他亲自到港岛,本是要和晏清动手的。晏清和苏茉在一起,他便和金国良联合朝苏茉出手。
苏茉?兰斯在想,就凭这个名字,就值得他兰斯亲自动手。哪里知道,他反而落了个灰头土脸,带去的人还死伤大半。
不愧是叫苏茉啊!
兰斯开始重新留意这个名字,后来菲比回去告诉他,苏茉竟然是前世的黑寡妇。不可能,兰斯觉得绝无可能,当年的那场空难,虽然不是他亲自动手,但也是他默许的。那三个子爵里,有两个是血族长老的儿子。血族长老连丧二子,对苏茉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最后终于在苏茉出任务回来时找到了机会。
整整两百四十八人,和苏茉一起死于那次空难。苏茉若是死了也就罢了,而她居然还活着,这就让兰斯不得不重视了,看着这样的苏茉,嫩得跟花骨朵儿一般,兰斯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能够让你这般讨厌我,而且还是最讨厌,得这一个‘最’字,我兰斯也算是成功了!”兰斯仰头朝天,脸上带着戏谑的神情,却又是这般的落寞。
徐承墨的眉头深深锁起,晏清也觉着诧异,惟独秦冲丝毫不觉得奇怪,他冷笑一声,“兰斯族长,不管是十八年前,还是如今,王,都不是你能够觊觎的人。”
王,是苏茉的代号,她一战成名,获得这佣兵界至高无上的荣耀。
徐承墨的手滑下,他握住苏茉的手,紧紧捏着。兰斯是血族少有的天赋异禀的人,一百多岁的年纪,能够成为伯爵,在这个灵气稀薄的末法时代,比之他得到机遇,修炼到先天之境,都还不易。徐承墨和他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徐承墨长大之后,只听说过兰斯的一些英雄事迹,对于其感情,还真是一无所知。
曾经的苏茉,到底是多么的惊才绝艳,连兰斯都为之折服?
“就算十七年过去,我也正当壮年,今天的黑寡妇佣兵团与十八年前毫不逊色。我倒要看看,阿迈赫特家族,还有多少个子爵,多少男爵可以死!”秦冲怒气冲冲,不愧是曾经的枪王,一身气势凛然,岿然如泰山,“哼,当年如若不是你恣意妄为,何来拜占庭一役?”
拜占庭一役的原因,至今成谜,便是连徐承墨也只是听说,却不得其详解。晏清早已听青帮长辈们说过当年的那一战,何等激烈,以阿迈赫特死了近二十个少年精英而终结。也成就了黑寡妇在佣兵界的声名威赫。多少人猜测其中的原因,果然其中是有隐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