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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投机而已,旧事重提,他烦了。”
“是吗?”
“其实,高中的时候,他也不喜欢我。”百丽耸耸肩脱口而出。
也?洛枳苦笑,江百丽还真是一刀子捅到了她的心窝上。
“我当时表白了好多次,觉得自己越来越贱,可是总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反正他都知道了,反正他也不会理我,反而特别自然地表达自己的喜欢。不过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就开始觉得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因为自己过去的举动特别丢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别人觉得我们在一起是他可怜我,以至于连高中同学都不敢见,聚会也不参加—当然,不参加聚会还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见到他以前喜欢的女孩子,总觉得不知所措。”
“百丽……”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我们吵架的时候才会有,虽然平时某些念头偶尔也会浮上来。我都不表现出来的。本来输得就够彻底了,还是不要把家底都赔进去的好。不过,再怎么掩饰、再怎么装都没有用,他都记得,他都知道,他始终保持着在我面前的优越感。我那么认真地爱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么清楚我有多爱他。”
百丽的眼底有清浅的液体浮动,洛枳急忙去拿面巾纸,手却被百丽按住。
“所以,这段感情破破烂烂的,我却还是不肯放弃—一想到真的分手,我就会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来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头了,特别贱。”
洛枳所有安慰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呛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丽并不美丽,个性虽然足够真实但也不可爱,如果不是有洛枳这样一个冷漠的凡事无所谓的室友,她们可能早就打得鸡飞狗跳把宿舍楼顶都掀了,学校BBS上也会飘红一个hot帖:“818我的JP室友。”然而每当洛枳想起这样一个女孩子学着小说里的样子,装成什么都不在乎,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没有办法冷眼嘲笑她的愚蠢。
“他高中的时候喜欢我的好朋友。别看他到处拈花惹草的,其实,他还是喜欢她。”
干巴巴的朴实陈述句,听来却让人心酸。
陈墨涵是百丽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生,又是副市长的千金,和帅气的戈壁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江百丽钝钝地读了上百本台湾小言情,从来没有想过,从普通初中来到市重点的她,会在自己的同桌身上遇到这样的人物设定。
但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最狗血的不在于此,而是她充当了一次完美的线索人物,直到今天。出场无数次,推动剧情发展无数次,实际上却跟这个故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完美恋人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然后她这个从一开始就没完没了进行阻挠的反派女二号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现如今人家经过了漫长的分离和等待,消除误会冰释前嫌,打算再续前缘。
纵使江百丽胸无大志自视平常,也并不代表她甘心。
高一时,她和陈墨涵做同桌。江百丽从县城来到市重点寄宿,第一天,她对着不同事物暗自咋舌,告诉自己,这就是市重点,跟她那个脏乱的普通中学是不一样的。这些事物包括—教室的新桌椅、不锈钢窗、像樱桃小丸子动画片里面一样好听的下课铃、干净的带有镜子与洗手液和烘干机的卫生间,以及留着波浪鬈发、凹凸有致的同桌陈墨涵。
百丽打开钱包,抽出一张不大的照片。
百丽意料之外地看到洛枳也有一丝惊呆,不由得更加心慌。陈墨涵是她在二十年的现实生活中看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才高二的女孩子,一头浓密的波浪长发,雪一样白的皮肤,风扬起她的红色围巾和黑色风衣的衣角,在白桦林中,她大步向前,高仰着头,脸上是恣意的笑容,美得不可方物。
“你看,果然惊艳吧,连你都是这副表情。”百丽勉强地笑笑。
“我惊讶的原因是你居然常年在钱包里放着情敌的照片,真是有个性。”
百丽翻着白眼瞪她。
“她是我的心魔。”她坦白地说。
洛枳对她这种文艺腔的描述报以惯常的鄙视眼神:“不过,难怪你说她没有朋友。”
“什么意思?”
“她就是不傲气也不会有所谓的闺密的。叔本华说过,一个真正漂亮的女人不会拥有一个真正的同性朋友—当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叔本华说的。”
因此,为什么不放肆地仰着头走路?
百丽露出怔怔的神色。洛枳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戳中了百丽的心底,把她们整个高中的全体女生都定了罪。
忌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