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水利工程监理规章制度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验等。

    十五、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1项目划分资料。

    2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5地质资料。

    6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7特殊问题处理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8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9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10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1”“2”“3”“4”“5”“6”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十六、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1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2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七、会议制度

    1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2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3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4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5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6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7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竣工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监理表格。

    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照片及录像资料。

    十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十、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与设计、有关规范、及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后者执行。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