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按照党政纪条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
(1)对信访者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信访者反映的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问题,应当且有条件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信访者反复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泄露信访机密,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对象,致使信访者被打击报复的。
保密制度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揭发人处理。
2、对署实名的信访者应予保密。对冒名、匿名信,未经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不得核对笔迹和追查写信人。
3、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信访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单位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信访者和被控告者。
4、信访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给别人看或外借,防止散失和泄密。
来信来访者须知
1、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反映情况。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继续信访。
3、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6、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心平气和地反映情况,耐心听取接待人员的解答和劝告,不提过高以至无理的要求,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乡镇纪委主要职责
1、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党委、政府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
3、经常了解并向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的教育。
5、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