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秩序,方便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明确纪检部的权责,根据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纪检部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内括六大部门,其中纪检部的职能包括:按照xx大学社团联合会考核管理制度对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各中心工作及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负责社团联合会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及材料报送;负责受理社团联合会的所属社团、社员对社团联合会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第三条纪检工作开展必须本着公正原则,工作过程中不可掺杂个人情感喜恶。
第四条纪检工作开展必须本着公平原则,不能有中心层次之别。
第五条纪检工作全程全面公开,各中心中层及中层以上负责人有权向纪检部申请查看纪检记录。同时,纪检中心必须定期公示纪检结果。
第二章分则
第六条纪检部内部纪检工作由纪检小组负责,纪检小组由一名分管主任和五名部委组成。其中,各部门分派一名纪检部委,其余部委负责社联全体大会、大型活动考勤工作,并协助纪检部部长及副部的工作。
第七条纪检工作实行直接领导负责制。如若纪检工作出现失误,首先纪检分管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依照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中心章程和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纪律考评条例承担相应处罚,再由纪检部主任团对事故部委给出相应行政处罚。
第八条纪检部内部纪检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各中心例会、值班、中心与社团接洽会、全体大会、各大型活动的考勤与监督工作,考核各中心成员奖惩状况,统计各中心成员基本情况并以此建立档案。
第九条纪检部委每次负责相应中心会议、相应中心值班、全体大会、大型活动的考勤和监督时,需提前至少五分钟到场做好考勤准备。活动结束后,纪检部委须收集相应中心对纪检中心以及纪检工作的反馈及考勤情况,整理完整后及时报送给纪检分管主任,由分管主任签名并加注意见后归档。
第十条各中心成员考勤状况、奖惩状况等,以积分形式记录于各自档案当中。
第十一条纪检部须将考评的结果及时公布。以部委的实际考评记录为依据评选每月优秀部门和每月优秀主任,将每月的纪检及评优的结果及时的上报主席团审查,并将最终的考评结果及时的公示。
第十二条办公室的整洁工作由六部门协调完成,具体如下:周一办公室负责,周二社团事务部负责,周三专项工作部负责,周四外联部负责,周五社团文化网负责,周六纪检部负责。每天负责办公室清洁的中心,由最后一班的值班部委打扫办公室卫生。(包括整理本部桌面、整理会议桌文件、倒垃圾、摆放会议桌的凳子)
第十三条:纪检考核工作实行连带责任制,若各中心部委严重违反本条例,该部委的直接领导人和所在的部门将连带受责。
第十四条:纪检考核积分以60分为每月各个部门、各个社联成员的基准分,,严格按照评分准则的规定进行每月考核。
第十五条:基于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本着公开原则,各中心副部及以上的负责人有权申请查看档案。如若对档案内容存在异议,可以向纪检部主任团递交复查申请,经纪检部主任团一致同意并认真审核后,确定可以更改档案的由纪检分管主任对档案作出修改并公示之。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经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授权,由检中心负责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属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第十七条对于本条例不足之处,允许已修正案的形式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