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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了眼睛,扬起手背大力地揉了揉,才睁开眼睛重新盯着那片铺展开的魔方般的,无数色块连接而成的看似毫无意义的拼图。
我扬起手,从右下方最隐蔽的角落里,剥开上面层层叠叠的纸片,撕下那张刚才一闪而过的红色方块。
我低头看着那张安静躺在我手心里的薄薄纸片,它材料普通,分量轻薄,颜色是俗透了的红。
搁在手里,完全不像下午楚汶泽给我的那张名片那样沉甸甸富有质感,更不要提色调上的差距。
那上面的字迹更是潦草,让人一看就会以为肯定哪个毛头小子的真迹。
但它不是。
我很确定。
因为在那张红色便利贴的右下方,这位狂草作者慷慨大方地和所有或有意或无意的读者分享了她的姓名:曾子若。
我静静地注视着我的字迹,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有关这张卡片的任何的模糊而遥远的意识。
在最终一无所获之后,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那张薄薄的纸片,像研究X光片一样将它对准吧台上方那根横亘着的白炽灯。
我仰着头,看着皎洁明亮的光线穿透红色的纸片和深蓝色的字迹,一字一字,缓慢而费力地念出了声:“我有一个秘密。”
我有一个秘密。
我曾经这样写道。
落款:曾子若。
2003年2月5日。
从雾园走出来,天已经黑透了,我却依然没有回家的*。
这很奇怪,通常一个小时见不到舒默,就足以让我抓狂。
我不知道今天有哪里不同。
是因为我和舒默最近不尴不尬近似冷战的气氛,还是我今天看了心理医生的缘故。
楚汶泽的话似乎一直在我耳边徘徊,他说一个月之后,就能看到明显的进展。
那是指什么?我能记起多少,会记得我是谁,会想起我是怎样死的吗?
我走到了街心花园的路灯下,低下头,很自然地没有看到地面上我的影子。
一只异常肥胖的狗蹒跚着步子,慢悠悠地闯入了我的视线。
这狗应该是白色,路灯发出的橘色灯光把它染成了有点暗沉的蜜色,显得脏脏的。
我对除了人之外的活物不感冒,最起码打从我死了之后就是如此。
那此刻我百无聊赖,就蹲下身子抱着胳膊,歪着脑袋打量着它。
那狗看起来萎靡不振,耷拉着耳朵和脑袋,只有黑溜溜的眼珠子还算透亮。
它笨拙地扭着柔软肥硕的身体,迈着四条粗短的腿儿在我面前磨了一个圈,最后来到圈的中心,啪叽一声,摊下了。
它极为自然地抬起脑袋,对上我的目光。
我正歪着头观察它那圆鼓鼓的肚皮,猜测这是否是一条怀了孕的母狗,它忽然眼珠子一转,脖子一软,也学我一样向一旁歪了歪头。
我没有防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它顿时警觉起来,两只耳朵蹭地竖了起来,刚才得了软骨病一样的四条腿也瞬间蹬得笔直。
我看着它迅速支起的尾巴,两只手的指尖深深地扣着铺着碎石子的地板。
我厌恶而胆怯地瞥了它一眼。
这一刻,我敢肯定:我不喜欢狗,也不可能喜欢过。
绝对。
“当当——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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