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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匹长途赶路大半时间是在走或者慢跑,碰到路途比较好的,那么就是小跑,速度也不快。
从这点就能看出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宝马有多牛皮,能够快速度狂奔一日,这不是宝马是什么?
像王运的承山,完全可以做到日行千里,但那是异种,不能作数的。
像统叶护送的那两匹金银色的汗血宝马,虽然做不到日行千里,但是跑个六七百里没啥问题。
而且马匹也不能连续长时间赶路,最多一半月这样子,不然长时间也撑不住。
汗血宝马的优点就在这儿,速度快、耐力足,耐高温,一天或者几天喝一次水,五六十度的戈壁滩可以连续跑两三个月。
连续八十四天跑完四千三百公里,万里路途一匹马跑完撑下来,这放在其他马身上不可能。
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驮力不行,简而言之太苗条了,负担不行上不了战场。
匈奴马和蒙古马其他方面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它的优点就是耐艹,吃的不行的情况下能够长途跋涉。
但是一人一匹马它也撑不下来,需要几匹马配合,大军出行跑个万里同样没啥问题。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能够当战马的,那都是马匹中的佼佼者。
而王运给统军府配那么多马匹,就是因为马少了发挥不出长途奔袭的优势。
像霍去病那样啥都扔了,不计成本的奔袭,到了地方马全都跑死,抢了敌人的继续跑,这种太费钱了。
所以简而言之,这种精锐兵马不可能太多的。
阚棱速度不快的一个原因是南方缺马,马匹那就是大宝贝,不然稍微加快一些速度问题不会很大的。
不过阚棱虽然速度不快,但这是双向奔赴啊,所以用了三个多时辰就找到了王伏宝大军。
“前方何人,止步下马!”
阚棱听到前方的严厉的声音,连忙拉住缰绳,然后翻身下马喊道:
“某家阚棱,求见王将军!”
对面半晌没有声音,阚棱看了半天才终于找到人藏在哪儿,原来在一颗树后面。
阚棱有些感叹,今日天气晴朗,也没有遮挡物,所以能看的很远。
但此刻远处的河面上根本就没有大船,没想到斥候散布的这么远,不愧是晋王的麾下。
这句话还真没说错,斥候散的远就是王运的风格之一,王伏宝他们也都是跟王运学的。
这一点也确实是非常有用,虽然麻烦,费力,但是安全性大大的提高。
等了没一会远处来了一人,对着他们拱拱手:
“阚将军随我来!”
阚棱点点头,牵着马带着人开始跟着这人往西边走去。
边走边思量着,他们刚刚路过了和州城,与和州隔江相望的就是历阳,历阳位置偏西一些。
而这个地方就是他们一直以来的大本营。
不过阚棱感叹的是另一个方面,大军速度真快啊,跟传信的几乎同时到达了。
众人一路往西边走去,阚棱看到路过历阳之后有些忍不住了:
“小兄弟,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回阚将军,再往前方二十里左右就到了我军营地。”
阚棱有些咋舌,这斥候快五十里了吧?
但是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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