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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这么说过,沈想想也这么说过,他也就无所谓了!
肖为生长在一个遥远的,到了冬天就特别冰冷的城市,可是由于是家长独子,他感受到的无疑是千般的疼爱与娇纵,即便他犯过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的父母也带着他远走他乡,隐姓埋名的来到了沈阳这个城市,所以,在家里很多事,他说行就是行,父母千依百顺的盼望他平安成才,成家立业,他也是自从和想想结婚以来,更像一个长大了,成熟了的男人了,于是,父母原本没有太满意想想,现如今也挺满意了,只是,他们要是知道想想已经双方父母的招呼都没打就和肖为离婚了,会怎么想呢?肖为正低头慢慢的走,细细的琢磨这事怎么和父母说,突然被打断了。
“肖总,你来了呀!”
“蔡姨,今天中午做什么好吃的了?”
“当然是你最爱吃的云豆炖排骨呀!
而且,还是你爱吃的那种黑龙江面豆呢!”
“嘿嘿,再胖就不帅了!”
“乱说,肖总你还不帅?要不是你结婚了,我一定把我女儿嫁给你呢!
呵呵!”
肖为立即垂下眼睑,懒得再与面前这个女人贫嘴了,蔡姨看到肖为脸色一变,立即说:“呵呵,肖总一会儿就开饭了,你可要准时来吃啊!”
边说边走向了厂区一楼的那个小厨房,站在太阳下的肖为突然觉得百无聊赖!
还好,他知道在他办公室里一定有燕姐泡好了的茉莉茶,他也正好口渴得紧,便迫不及待的走向了他位于厂区二楼的办公室……
沈想想
沈想想出生在一个很平常的城市家庭里,父亲沈思华是一个下乡返城的知青,在那个年代里几乎每个适龄城市青年都下过乡,接受过贫下中农教育,也都带着那份优越感平平安安地走过了那么一段历史,而沈思华的确是其中一个颇有才华的人,样貌英武相较之下还在其次,在想想的记忆中,他的父亲常常在院子里,对围坐在他身边的三个孩子满眼放光的谈自已下乡的那段生活,当年他如何如何的有才华,无师自通地学会做木匠活,心灵手巧地给这家做个新式柜子、那家做个桌椅等等;如何如何在当时的下乡青年中赢得很高的威望,很多小伙子都自然地叫他老大,很多乡下的女孩子也都叫他大哥,
傍晚,吃过晚饭,沈思华通常都会给大家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动情地唱着《莫斯科效外的晚上》等苏联歌曲;还有他还做过那个小乡镇的音乐和体育教师,带着那些小孩子玩当时很流行的游戏——踢盒子,到了重大节日,又给他们编排节目等等;另外还曾被请去做那个乡镇大队的会计,而对于他来说,理清帐目如何如何的大材小用等等……
往往会从傍晚一直讲到想想的妈妈赵茹兰收拾完家务,打开灯叫她们回屋子里,而这个片断正是想想在少得可怜的美好童年回忆中最宝贵、最开心的一段。
而同样的事情,想想却从没有听她的妈妈赵茹兰有声有色的讲给她听过,赵茹兰就出生在那个沈思华下乡的小乡镇,但是他们并没有像歌曲《小芳》中唱得那样有一段相爱的过程而结合的,相反,在赵如兰经介绍人见到沈思华之前,她只是在那个乡镇大队中最朴通的女子,甚至连19岁少女对爱情美好憧憬都还没有过,虽然也听大队上一同做工的姐妹提起过这样一个人物,可她觉得这个人和自己的生活一点关系都没有,乡上的小学离大队很远,她又不会随便和男人开玩笑,嘻嘻哈哈的凑在一起,只是每天从大队出来马上回家,洗漱休息,在她的大家庭里她排第二,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妹妹和四个兄弟,她年轻饱满,却也相貌平平,就这样安份守已的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所以,自己的父亲带着他见到沈思华的时候她一直害羞地低着头,心里一直掂记着的却是今天的工分千万不要给她扣了呀,家里很多人都在等着粮食吃呢!
这种相亲在乡下很常见,就像现在这样,介绍人把两家人请到大队办公室,简单介绍双方的情况就草草散了,父亲让茹兰先去大队干活,就背着手回家了,可是,当她回到生产队上工的时候,还是感觉到了周围的女伴那种又妒又羡的目光,这才又回想了一下介绍人的一大堆说词,回想后,她就不敢向下想了,先不论她都没抬头看清楚对方长相如何,就论对方条件那么好,一定没有下文了!
于是,她安静的收工回家,平静地又过了一天。
沈思华可是特意留意了对方女子的长相,在这之前,他听他的叔叔以介绍人的身份说过,她比自已小两岁,个子1米68,在家里排行第二,在生产队中所有女子中,干活是出类拔粹的,这让沈思华多少有了一些幻想,他想这个女子一定既漂亮又出众,但见过之后,沈思华觉得失望了,对方的相貌太一般了,唯有身材健康匀称还算可取,沈思华自小就喜欢温柔性情的女子,因为他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从小就失去母爱的他,只有不断地从照片中仔细地看妈妈的样子,虽然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可是仍然可以看出是一位娇弱美丽,性格温婉的女人,后母虽外表也一样的柔弱,可是性格却有隐藏不住的凶悍,可如今眼前这个赵茹兰外表虽平静如水,但也看得出是个性格刚强的女子,而自已的性格中多少也有偏执和急燥的一面,所以,他都没继续听他叔叔往下的说词就有心想撤退了……
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的,由于沈思华叔叔大力赞许赵茹兰很是勤劳朴实,将来一定是个好媳妇,又整日的埋怨沈思华好高骛远,使得他有些动摇了,眼看着周围的漂亮女子都已经回了城,失去了联系,自已回城又遥遥无期,而周围的单身汉知青又大都在这个小乡镇里找到了意中人,并且安家落了户,他开始觉得非常的苦闷与矛盾,同时,寂寞就像影子一样令他摆脱不掉又无所适从。
于是,就在与赵茹兰相见相隔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提起笔给赵茹兰写了一封信,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大队门口等茹兰,乡下的清晨空气特别清新,沈思华的心情很好,按照以往和女子相处的经验,他有十足的把握,只要自己同意了,这个女子就是自己未来的媳妇了,这时,陆续有来上工的人了,大家都意外的看着沈思华,但并没说什么就走了进去,走在最后的就是茹兰,编着两个麻花辫子,不施粉黛,身材高挑匀称,蓝布衬衫和黑色长裤,自己纳鞋底做的千层底黑布鞋,目不斜视坦然地走着,并没多看赵思华一眼就走了过去。
“哎!
等等,赵茹兰”
沈思华只好先开口。
“你,你找我?你是谁啊?”
茹兰纳闷的问,因为她早把相亲的事给忘了,更不记得沈思华的长相,面前这个男子比自己高一点,五官大方俊朗,穿着白衬衫,蓝裤子,一双球鞋干干净净的,究竟是谁啊?!
“是我,我叫沈思华,我们前几天见过”
沈思华头一次被人忽视,太尴尬了,居然把我给忘了!
这有点伤害他的自尊心了,也多少激起了他的好胜心,这么一个乡下女子居然没把我放在眼里!
赵茹兰这才想起相亲的事来,顿时,脸马上涨红了,低下头去,“哦,我想起来了,你有什么事啊?”
“这是我给你写的信,你看看,我先去学校上课了”
说完,把信递到茹兰手里,故意扭头就走了。
“嗯”
茹兰只好接下来了,权且放在裤子兜里吧!
再抬头,沈思华已经走远了。
茹兰虽然感到非常的意外,但还是赶紧进到队里干起活儿来,好不容易下了工,回到了家里,到后院葡萄架下,展开来认真地读了起来,当她仔细地读后,马上把信折平整放自己的小箱子里,这时,赵茹兰第一次体会到了不规律心跳的感觉,没想到这个男子的字这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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