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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的天气多半是晴朗的,白天温凉适宜,微风拂过脸上,有一种清爽的感觉。
路上的行程十分枯燥,大家只能靠吹牛打发时间。
达克莱斯生性喜欢社交和音乐,对画画和雕塑也有一些心得,对商贸则兴趣不足。
他毫不掩饰地告诉穿越者们,若不是身为东印度公司总经理的叔叔亨利·达克莱斯强令他来东宁,他宁可留在印度过歌舞升平的日子,那里的姑娘热情大方,远比东宁这边具有吸引力。
达克莱斯的话显然引起了穿越者们的深思,其实大家对东宁的生活都不可能满意,但达克莱斯毕竟还有将来回万丹或者印度乃至于回英国的选择,而穿越者们则没有任何的退路,根本找不到回去现代社会的办法,眼前的一切就是生活的全部。
更何况,亨利·达克莱斯把约翰安插在东宁,名义上是历练,实际上是让他积累一些资历,将来好另作安排,晋升高位。
不出意外,约翰将来的前程将非常顺利。
而穿越者们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则完全取决于接下去奋斗的结果。
三天路程显得有些漫长,一路上经过的村镇不多,风景也并不宜人,吕宪华非常认真地观察一路上的地形,希望发现一些有利于作战的因素,而其他人能感受到的只有寂寞和疲倦。
第三天下午时分,三辆马车终于到达了阿里史社的附近。
阿里史社是眼下离郑军屯垦区最近的一个土番村社,因此对从南面过来的人有特别的戒心,在离开社近三里地的路口设立了一个简单的寨门,有几个土番士兵把守。
一行人下了马车,走到土番士兵面前,想和对方说明来意,许纬辰这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自己和达克莱斯都以为对方会带上能说土番语言的人,结果发现谁也不会说。
而土番士兵也并不会说官话,虽然能看出达克莱斯的西洋人身份,也能从车上的东西猜出对方是来贸易的,但毕竟语言不通。
一通比画之后,土番士兵作出了一个动作,看意思是要押送一行人进社。
许纬辰无可奈何,只得不断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几人都下车步行,车夫赶着马车跟在后面,两边几名土番士兵拿着竹枪看着。
两里多地的乡道,走了近20分钟,众人这才到达阿里史社的南侧寨门。
这座由木头和竹子搭建的寨门比之前那个简易寨门更加高大,看上去也牢固得多,中间是很多根碗口粗的原木捆编而成的大门,两侧立有小型的望楼,显然是出于防御目的而建。
寨门两侧则是木篱笆和土墙混合的寨墙,以一个不规则的圆形把村社包围了起来,从南寨门这里看过去,望不到北面的终点。
因为已经接近日落时分,门口守卫不停地摆手,表示不能让一行人进去。
许纬辰倒是不在意再在寨门外露宿一晚,路上一连两晚上都是这么过来的,但是达克莱斯非常抓狂,急着想要进社找个舒适一点的地方睡觉。
几个人正无计可施,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清脆响亮的女声:“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做什么?”
关键时刻有人能说官话,那就不啻是救星了。
几人顺着声音望去,是一个土番打扮的姑娘,正从一侧的树林里出来,朝着寨门走过来。
看上去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一米五十几的身高,五官不算太漂亮,但是很清秀,也很白净水灵。
许纬辰连忙走了上去,说道:“姑娘,你能说官话,那太好了。
我们是海外来的客商,我们有些货物想到社里贸易。
只是我们都不识你们的话,能遇到你真是太好了。”
姑娘听了淡淡地一笑,说道:“这位大叔,你急着卖货吗?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呃……好吧,我叫许纬辰。”
许纬辰这才发现自己一时心急,说话有些跳跃,“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阿兰。
那两个西洋人,是佛郎机人还是红毛番?”
阿兰说着,用手指了指达克莱斯和梅多维斯。
“他们不是佛郎机人,也不是红毛番,他们是英国人,那个胖的叫作达克莱斯,是英国商馆的副……二掌柜,那个瘦的伙计叫作梅多维斯。”
许纬辰本来要说“副经理”
,又马上意识到阿兰不可能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于是改成了一个中国人熟悉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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