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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暗叹了口气。
自己的好兄弟都不支持正版,这行看来真的没希望了。
“挣钱了没?”
“挣了。”
“多少?”
“七千。”
“我靠,够狠,没想到真的能挣钱,明天一定要请客啊。”
请客,靠,做兄弟的都不支持正版,居然舔着脸要请客,陈梦然心中狠狠鄙视了这哥三一顿。
第二天,在请哥仨吃了一顿大餐后,陈梦然再次坐到了电脑桌前。
“不是已经写完了吗?”
老三郑伟打着酒嗝问道。
“现在又开了一本。”
“什么书?”
老四王宇也凑上来。
“都市异能。”
没错,这一次,陈梦然开的书就是周波走前给他提到过的都市异能,也就是关于自己的异能的书。
陈梦然思索了一天,觉得这本书的创意不错,写成小说,说不定真能火。
而且,名字周波都给他想好了,就叫《灵魂搜集者》,笔名还是用原来的牧野乡村。
至于内容更好说,那都是现成的,从自己高考落榜在姑妈家捡到陨石开始写,把李梦溪聂云甚至周波的故事都加进去。
这些可都是生在身边,不愁没有灵感。
甚至连主角配角的名字,陈梦然都不打算变。
一是因为懒得费脑子想其他的名字,再者,就如周波所说,没人会把里面的人名和现实对号入座。
小说就是小说,即便他说这是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事情,别人也只会把他当神经病。
在打哥仨入睡后,陈梦然再次开始了第二本的码字。
两个小时后,陈梦然打了个哈气。
看了看时间,又过了凌晨了。
从开始码字到现在已经两个小时。
再看自己所码的字,陈梦然露出一丝苦笑,一千字,这就是他两个小时的成果。
两小时一千字,还是在有料的情况下,这种手,称之为手残都侮辱这两字。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以前有周波在,他说一句陈梦然就写一句。
只觉得小说写得通俗易懂,根本没有任何难度。
现在自己动脑,才现,这东西还讲究文笔。
自己的文笔比之周波,那绝对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自己读着都吐血,可见文笔不是一般的差。
为了能够让语句通顺,陈梦然几乎每写一句都要经过仔细推敲,务必使每一句读起来通顺易懂,词语表达准确深奥。
就是在这种精心细琢之下,陈梦然的手从开始的一千多到了现在五百,整整下降了一半。
经此打击后,陈梦然意识到自己是真的不适合写作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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