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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氏也是个聪明人,当然一眼就看出了宇文倩与平隽之间看不见的火花,她倒也不是偏心自己娘家的侄儿,而是睿郡王府那滩浑水,但凡真正疼爱女儿的父母都不会让自家女儿去趟,简浔虽不是她生的,这么多年下来,她也早当她与两个儿子无异了。
相较之下,平家就要好得多了,自己的娘家,简浔打小儿又与上下人等都惯熟的,嫁过去后日子不知道多好过,在两个备选人同样优秀,同样诚心的情况下,自然只能靠这些外在条件决胜负了。
平氏于是吩咐平隽:“你还没去给侯爷请安呢,且先去给侯爷请安罢,午膳也在那里用,我这便打发人与你姑父说,让他也过去,你们男人都不在,我们娘儿几个才好吃好的,等用过午膳,服侍侯爷歇下后,你再过来寻你表妹说话儿也不迟。”
“是,姑母,我这就过去。”
平隽起身应了,给平氏行了礼,又冲简浔宇文倩点了点头,转身自顾去了。
平氏这才继续与宇文倩简浔说起话儿来。
一时饭毕,宇文倩没了再留下的借口,只得辞了平氏,满脸哀怨的由简浔送至二门处上了车。
简浔看她的车走远了,才折回了仁智院去,平隽已在院子里等着她了,一见她回来,便上前笑道:“这会儿天热,不若我们去前面的凉亭说话儿?”
简浔点点头,与平隽一前一后去了前面的凉亭,让人送了冰镇西瓜来后,才笑道:“不知今日平表哥过来所为何事,倒是赶巧了,我也正好有事寻平表哥呢。”
平隽闻言,立刻风度翩翩的做了个“请”
的手势:“那表妹先说罢。”
简浔却笑道:“还是表哥先说罢。”
平隽便也不再坚持,说起他和简浔合伙儿做的生意来:“……这几个月我们的商队又去了一趟大食波斯等地,带去的中原特产全部售罄,带回来的当地特产也卖得差不多了,我昨儿瞧了瞧账本,这一来一回,净赚了近十万两银子,所以我打算让他们趁热打铁,最好这个月月底下个月月初便再去一趟,赶在过年前回来,再赚一笔,未知表妹意下如何?”
原本平隽十三岁上成为盛京当年乡试的解元后,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趁热打铁参加来年的春闱,成为大邺开国以来最年轻的两榜进士,还是连中三元的状元郎的。
他自己当时也是踌躇满志,觉得自己一定能连中三元。
是平西侯和平大老爷阻止了他,说他即便中了状元出了仕,以他当时的阅历,也必定做不好官,那又何必急于一时呢?倒不如先历练几年,练达一下人情世故,再四处走动四处看一看,等他知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这句话的真谛后,再下场出仕也不迟。
平隽想了想,觉得祖父与父亲的话也有道理,何况他们总不会害他,于是权衡一番后,来年的春闱便没下场,而是带着小厮长随,开始四处游历起来。
这一游历,便让他看到了如今的大邺究竟是何等的满目疮痍,腐朽不堪,原来盛京的繁华,真是只是一层假象,一旦撕开表面那层面纱,比之外面,又能好到哪里去?
他不得不深思起来,一旦大邺如今的内忧外患连盛京都被波及延满了,这天下又哪有他们这些人的容身之处?那从现在起便开始居安思危,秘密囤积足够多的财富,便显得尤为重要了。
适逢简浔其时也思索起未来来,宇文修一旦成为了摄政王,固然他们家便有了终极靠山,以后什么都不用愁了,可她分明记得,前世在她死前,大邺已是内忧外患乱象丛生,别说周边的羯族元蒙鞑靼苗夷都想瓜分这块肥肉,大邺自己的子民也多是日子过不下去,揭竿而起者众多,乱得像一锅粥了,谁知道宇文修的摄政王能当到什么时候?
她总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到宇文修身上,把担子也全压到他肩上,就不管后面的事,不好歹预留一条后路了罢,这么一大家子人呢!
于是也起了要趁早多囤一些金银的心,可巧儿还让平隽知道了,二人遂一拍即合,商量一番后,做起了长途跋涉一进一出赚取丰厚回报的生意,到如今已来回好几次了,所幸利润果然如他们所期望的那般丰厚,在他们一开始投入本钱的基础上,已翻了不知道多少个翻了。
简浔听了平隽的话,想也不想便道:“表哥哪方面都比我聪明,在做生意这块儿上也是一样,我自然都听表哥的。”
这就是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好处了,什么都不用自己担心,他只要稍微有人提点一下,便立时一通百通了,也不知道平隽这样的人,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平隽笑道:“跟旁人比起来,我的确够聪明了,不过跟你比起来,我也不过尔尔,只不过你不能似我一般到处走到处看,阅历要差一些而已,既是如此,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你只管等我的好消息即可。”
顿了顿,“对了,你那个奶兄何小有,如今越发能干,越发能独当一面了,我听说这次带回来的几样最好卖的东西,俱是他挑的,我打算多赏了他一百两银子,就当是我们两个给他新婚的贺礼了。”
简浔闻言,想也不想便道:“我的奶兄,我和表哥一起送他贺礼算怎么一回事,我自然要单独送才是,这一百两只当是表哥送他的就好,我且代他和何妈妈先谢过表哥了。”
平隽就无声的叹了一口气,表妹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在那方面,就那么迟钝呢,看来自己真有必要立时表明自己的心迹了,不然等宇文修那个可恶的回来了,他哪还能有如今这样的机会,单独与表妹说话儿?
他哪里知道简浔并不是迟钝,而是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与他,或是宇文修有点什么,就算他不是这么精明也是一样,从两个自己打小儿看着长大的男孩儿中挑一个与之成亲生子,她实在下不去那个口啊,倒是陌生男子,因为第一次与她对上时,就像宇文倩与胡大公子第一次对上那样,对方早已是成年人了,她可能还更容易接受些。
所以简浔立时向平隽证明了她的不迟钝:“对了表哥,说到我奶兄的亲事,我正好说一下我们俩的事,因前几日发生了一些事……”
想起平隽也不是外人,便把事情大略提了提,继续道:“母亲日前特意找了我问话,说我跟你青梅竹马,若有缘走到一起,也算美事一桩,问我是个什么意思?这不是笑话儿吗,你这么聪明,我在你面前根本无所遁形,你说我要是真嫁给了你,连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这得多累啊,而且,咱们这么熟,我实在无法想象跟你成为夫妻,会是个什么样子……哈哈哈哈,不行,让我先笑一会儿,总之,这事儿万万不可能,我也不想白耽误表哥,只是这话由我去跟我父母说,他们肯定不会死心,所以只能请表哥去与他们说,我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让他们该表主意打消念头了,就拜托表哥了。”
原来不是迟钝,其实什么都懂,只是因为他太聪明,且二人太熟,所以没法想象跟他做夫妻?这是什么理由!
平隽心里就跟才被大风扫过似的,满不是滋味儿,合着他太聪明太优秀,也是他的错了?分明全盛京有适龄女儿的人家,都想把女儿嫁给他好吗,表妹也太不识货了,以后等她情窦真正开了,可别后悔……算了,打小儿一起长大的,情谊岂是旁人能比的,他怎能明知她以后会后悔,还让她真去体验一把后悔的滋味儿,他还是从现在起,就慢慢改变她的想法,让她最终心甘情愿嫁给他罢。
“咳咳咳……”
平隽于是清了清嗓子,笑道:“我是聪明,表妹却也不笨,何至于嫁了我就得睡觉都睁一只眼睛了,那我这辈子还能娶上老婆吗?至于太熟悉,熟悉了还不好吗,难道相较于自己知根知底的青梅竹马,表妹反倒更愿意嫁给一无所知的陌生人不成?何况照如今的情势来看,庄王上位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届时普通人家哪里护得住你,也就我们平家这样的人家,庄王才不敢乱来了。
所以,我不会去与姑父姑母说的,因为,我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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