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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西服的腰间忽然红光一闪,他扬手扶在左耳边,看模样像是戴了个迷你mic:“长兴街?北头的第二个十字路口?嗯,好的,马上到。”
说罢冲穿白西服的歪了歪脑袋:“赶紧的。”
嘉烁从他们身后站出来,冲我招了招手:“再见啊,小若。
期待着与你再见。”
穿白衣服的冷哼一声:“再见什么,她去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又长多大了。”
嘉烁垂下眼帘望了望她的父母,又最后看了一眼她男朋友。
他还盘腿坐在墓碑前,一把一把地烧着纸钱,看着那纷纷扬起的灰烬,眼神中的光芒一点点地暗下去,好像燃烧的是他的生命。
嘉烁垂下的眼帘一阵颤抖,我知道她一定很舍不得。
毕竟,只要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如果能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哪怕重新回到她住在地下室里阴冷潮湿的日子,她也一定会选择活下去。
因为那些爱她的和她爱的人,都是这个世界上她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
死的人死了,一切都变得好容易。
可那些留下来的人,该怎么活呢?
嘉烁走了之后,我就回到圣爵继续无所事事的晃荡,直到舒默的出现。
遇见舒默之后,日子一下就变得不一样了。
他能看到我听到我,这就仿佛改变了一切。
我所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回应,这让时光瞬间变得五光十色活泼动人。
我从与世隔绝的异度空间出来,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这中间的链接就是舒默。
于是,舒默成了我全部目光的聚焦点。
我每天花很多的时间观察他,研究他,暗中搜集所有关于他的信息,用最快的时间全方位的了解他。
我小心翼翼地接触他,挑选合适的机会偏僻无人的角落跟他搭讪,而注意不让他那副对着空气说话的模样被旁人看到。
舒默在学校没什么朋友,上课吃饭回寝室,基本都是独来独往。
他似乎也不是很恋家,不像江小白那样每天想尽办法从班主任那里弄来请假条打发校门口的保卫。
他隔周的周末离校一次,一般只会离开一天,有时候早上刚走晚上就回来了。
他喜欢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课在空无一人的篮球场打球,然后直接去食堂打饭。
圣爵的老师一向看人下菜碟,他一个成绩平平的插班生,根本不会有人任何人在意。
所以,那些个斜阳笼罩的傍晚都是我接近他的好时候。
舒默球打得很烂,偏偏又很执着地喜欢,我就每天一边教他打篮球一边用各种不带脏字的侮辱性语言点评他的球技。
我脑海中没有我打篮球的记忆,但毫无疑问我是个中高手。
所有的技巧战术重大赛事的典故NBA球星的奇闻趣事在陪舒默打球的时候,潮水般地在我脑海里自然地翻涌。
我把这些在我脑海里一*翻腾的小浪花细细地讲给舒默听,他每次听完之后目瞪口呆的表情都让我很有成就感。
舒默晚自习习惯上到很晚,几乎次次都是整幢教学楼的最后一名,直到管理员大爷举着手电筒挥舞着胳膊来关灯他才会离开。
所以从他离开教学楼到回寝室楼的那一段路,又是我排遣无聊的好光景。
我通常会在一楼那间后门正对着楼梯口的大教室等着,时间约莫差不多的时候就站到门口。
等听到他的脚步声传来,我就忽然转过身子,装作一副刚从教室关门出来的模样,挎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小挎包,表情夸张地指着刚迈下最后一层台阶的他:“哦,原来你也这么晚啊!”
当然,即便这样,跟舒默交朋友也并不容易。
他待人很冷漠,开始对我也不例外。
大概是习惯了被别人这么对待,也就开始习惯用相同的态度对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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