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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天就要黑了,这荒郊野外的也不是个事,况且哭是个耗费体力的事,说不定一会就饿了。
方珠儿提议,“不然咱们先回去?”
这个提议是很有建设性的,因为到饭点了,于谣没什么‘饭点’的概念,但是她也饿了。
于谣一言不发往黑矛镇走,因为她没回答,方珠儿还以为她是要去追柳寿。
“哎!
他早跑的没影了,你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他!”
于谣闻声回头,憋着眼泪呜咽道,“我知道,我饿了,哪有饭?”
所以说人都是一样的,任凭他宰相王爷、将军皇帝,还有武林高手,吃喝拉撒一样都拉不下。
瞧瞧这可怜兮兮的模样,简直我见犹怜。
看来只有一个结论,柳寿的脑子很可能跟驴蹄子有近距离撞击性接触——简称被驴踢了。
其实认真想想,柳寿这样的人可不是什么好归宿,就是真结了婚,以后肯定大小老婆一大堆。
于谣追着柳寿不放,真是印证了那句话,少女爱浪子。
虽然浪子也是爱少女的,但是浪子爱的不是一个少女,还爱少妇人妻,只要稍有姿色,那就是他们的盘中餐。
基于对顾客(包括潜在顾客)认真负责的态度,方珠儿决定劝劝于谣,“刚才那个柳寿还调戏了酒楼的老板娘,他那个人轻浮油滑不老实,你和他在一起以后不一定能幸福啊!”
爱情是盲目的,而且爱的越深盲的越狠,以这个标准看于谣应该已经是个瞎子了。
方珠儿说完这话,于谣也不哭了,警惕起来瞪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方珠儿,“你这么说是不是因为喜欢柳寿,所以劝我放弃?对了刚才就是你骗我说柳寿不在,你是和他勾结好的对不对?”
这个这个……方珠儿有点急,这还真不好解释,要说是互相帮忙,可柳寿帮她要回玉锁在后,她帮柳寿支走于谣在前。
而且于谣不仅瞎了,可能还直接影响到耳朵。
方珠儿说的是柳寿不是良人,怎么就能理解成是劝于谣离开呢?
“不是,当然不是。
其实吧……其实我是一个职业红娘,专门给人牵线搭桥,二两红娘你应该听过,那就是我。
意思是说撮合一对是二两银子,成功以后收费。”
于谣居然认得,“你是二两红娘?”
于谣追着柳寿三千里,居然还听过方珠儿,方珠儿简直受宠若惊,更重要的事成功转移话题。
于谣打量打量方珠儿,有点疑惑,“可是你也不红啊?”
嗷吼!
浑身上下通红的是新娘不是红娘。
知道方珠儿身份的于谣放心下来了,而且有请方珠儿撮合他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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