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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年少的时候,谈过一场羞涩的恋爱。
难以道破的喜欢,转变成暧昧的关联。
我想你那时一定不知道,我是在怎样的一个夏日里,看操场里你奔跑挥洒汗水的样子。
那时的你和我,懵懂无知而又任性。
我们会一起坐着17线公交车去补课,我坐在窗边,你看着我,一脸的宠溺。
那时的我们总是不断说着喜欢。
四维说,喜欢,年轻气盛才可以说出一辈子。
我们太年轻,以至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有那么长,长的让我足够重新喜欢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
所以最终我们什么也没能留给彼此,余下的只有擦肩而过时滚落一地的悲伤,带着我们过往的一切,消逝于未知。
六年,是一段冗长的时光,它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可以直接让一个人变好或变坏。
只不过是某天,转过的街角突然出现了一个choice的路牌,然后我们就真的分道扬镳了。
城市的西侧和东侧,自此不相往来。
而六年后的我们,音信全无,我却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这段残破的记忆,微笑的对这它说,我很感激。
而接下来出现的你,如同一场暴风雨,扰乱了我波澜不惊的世界。
十四岁的我开始将乖乖的齐刘海剪成碎碎的搭在耳前,开始留着长指甲,开始溜出去上网,开始学会骂人。
是的你让我变的坏极了。
也是从那一刻我知道,做人要懂得圆滑,然后在人心险恶的社会,适者生存的定律。
你会叮嘱我好好念书,不要像你一样没出息,然后拉着我从公园的树林里穿过,送我回家。
我会经常嘲笑你五音不全,你还是咧着嘴给我唱十年。
可终究还是分开了,我竟忘记了理由。
只记得,两年后的一天,我作为另一个男孩子的女友站在你面前时,你却像我伸出手说,认识你很高兴。
认识你,很高兴。
我微笑着转身离开,男友追上来,看见我泪流满面。
安妮说,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
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把你放在这段里叙述,也许并不是我的本意,可是我们之间总是若即若离。
这期间经历的变故,是你我这一辈子也烙印在心底无以复加的伤痛。
你把我从一个稚嫩的女生变成了一个思维成熟的女人,你让我在十七岁的那一年让我知道,有一个男人肯带我流浪。
也让我知道,我也放肆的爱过,我也肯为了一个男人摒弃我周遭所有的一切,去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贫困生活。
会去为一句天荒地老的誓言而放弃未来。
也许我终究没有那么伟大。
太多的放不下,我又丢盔卸甲的回到了属于我的安乐窝。
自以为安之若素的存活。
然后突然之间,我发现我不爱你了。
但是你会窃笑的吧。
有些人即使忘记了声音忘记了相貌忘记了笑容,也永远丢失不掉感觉。
如果生命是一卷辞藻华丽的文书,那你一定是我这卷书中的败笔。
任谁读到这里都会眉头紧锁。
就像万载洪荒是我无尽的记忆归属,哪怕是一米阳光的缝隙我也不会慷慨的给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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