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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听说在华尔街,勋先生还是定期参加猎鸭会的聚会的。”
亲王已经把猎隼架在他的手臂上。
阿卜杜拉一直生活在英国,并且在牛津毕业之后进入英**事院校进行学习,后来也曾经在英**队服役,并且曾经去过阿富汗。
这些都已经挂在维基百科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到,这些是亲王的骄傲,他想要让人知道,至于他的母亲曾经是叙利亚的难民,并且他的一个舅舅曾经在内|战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这些他并不想让外人知道。
勋世奉只是换了一身比较适合在野外的风衣,他甚至没有穿猎装。
他背后的一个保镖扛着他的猎shotgun枪,不过,感觉他今天好像没有什么打猎的兴趣。
他回答亲王,“还可以。”
勋世奉在外人面前一向扮演娴静,冷淡,薄远,甚至有些温文尔雅,很多人说他甚至不像一个在金融街上班男人,反而像一位学者或者科学家,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想法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亲王的fma与勋世奉的康斯坦丁交过手,从严格的技术上来说,他甚至是勋世奉的手下败将,虽然,他现在并不是很想要承认这一点。
打猎开始。
这里除了我一个女性之外,其他全部是男人。
现场人与动物都很多,猎犬,隼,还有一些仆人,这些人全部都在猎场。
前方有领养群,猎犬开始发动攻击,这些狗有些像中国的细狗,四肢纤长,骨瘦如柴,却极其凶狠,很像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李渊甚至是康熙打猎的时候带的猎犬。
它们像狼一般的对羚羊发动狩猎行动。
场面极其血腥,那些狗直接把羚羊扑倒,咬住喉咙,并且在训练它们的仆人手中得到一块肉作为奖赏,继续捕杀下一个猎物。
阿卜杜拉亲王的猎隼为他抓了两只野兔,他很高兴奖励这名与王储同名的侯赛因猎隼一小块肉。
如他所料,勋世奉一无所获。
“勋先生不知道我们阿拉伯的习俗,这些都是贝都因部落流传下来的传统,我们喜欢使用猎隼与猎犬狩猎。
早知道勋先生只带来了猎shotgun枪,我已经借给您一只隼,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控制他。”
“不,我不需要猎隼。”
勋世奉微笑着表示拒绝,“我今天的风衣是我妻子刚为我选出来的,如果让爪子这么锋利的鸟扯坏了,她会一边为我缝补,一边唠叨我。
我可受不了。”
我裹着黑色的头巾,挡住强风挂起来的沙暴,同时也挡住我的脸。
亲王哈哈大笑,但是他不想要放过这样一个揶揄勋世奉的机会,“那么,勋先生今天就打算空手而归了?要不然,我让仆人们为您放跑一只兔子,您使用猎shotgun枪象征性的打一下,也算在这里打猎,并不是在猎场白白浪费时间。
不过,勋先生的猎shotgun枪还用的顺手吗,是不是太久只用来打一些野鸭这样的家禽而荒废了技术?”
勋世奉继续微笑,“我不喜欢打兔子。”
他转头,示意身后的人把他的猎shotgun枪递到他的手中,“我喜欢猎杀飞禽,越强悍,越野心难驯越好。”
话音未落,他陡然举起猎shotgun枪,对准天空!
我与亲王根本没有看清楚他究竟是怎样瞄准,只是听见勋世奉手中的猎shotgun枪连打了4发子弹,亲王的仆从中爆发了一阵惊呼!
我隔着黑纱抬头,亲王另外一只本来正在捕猎的隼中弹,连同空中另外一只鸨,一只大雁直冲冲从天空落下沙漠。
勋世奉把手中的猎shotgun枪递给身后的人,清淡的说了一句,“不知道原产自中国青海的阿尔泰隼吃起来是什么味道?bbq,还是红烧,你觉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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