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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想想,虽然说秦昭阳对她颇为严厉约束,也总是也纵容的。
再说到练字,后来苏晓晨荒废了好几年,等秦昭阳去了美国之后倒是鬼使神差地有拿出来重新练了。
那年她正高三,却依然买了一本大字帖,空闲下来的时候就静下心来描字,描完一张再去睡觉。
一直写了4年,就到大三的下学期,她便弃了。
大学的时候她的字就已经算的上清秀好看了,工工整整的,可就是一种执念,坚持了四年,然后他还没回来,她就放弃了。
苏晓晨那时候没深究自己怎么坚持了四年就放弃,可现在一细想,那时候其实是做好了准备放弃了秦昭阳吧……
可就是这个时候他回来了,回来的让她措手不及。
她回过神,他还在写着她的名字,一行一行,排列的格外好看。
等终于写满一章,他放下笔,把那张纸折好夹进了他常常翻阅的书里,再放进书架里。
“今天傍晚,叔叔提到以前在书房里看书,一本很冷门的夹在书架里的书,他随手翻了几页,看见了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我的名字。”
他看向她,朝她伸出手来,“过来。”
苏晓晨很听话的挪过去,他只留了一盏水晶灯,就这么从后面抱着她,把她纳在怀里,声音很轻很浅地说道:“他其实只是当玩笑话说给我听,他的女儿曾经用这种方式去想念我也不愿意联系我。”
“不是这样的……”
她反驳。
“嗯?”
他微微偏了偏头,温热柔软的唇就擦着她的耳垂而过。
苏晓晨的耳朵一下子就红了,热乎乎的,再加把香菜绝对能当猪耳朵吃了……她轻咳了一声,拉回飘远的神智,说:“应该是我大三的时候写的。”
具体时间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了,恍惚是哪个午后,他的归期以至,他却还没有回来。
她心烦意乱的时候就努力找办法镇定下来,就在书房里练了一下午的字,废掉了好多张纸,唯独留了那一张最清新寡欲的。
她还以为没人知道,后来还想翻出来看看的,可惜……她已经忘记当初夹在哪里了。
没想到苏谦诚恰好看见了,还推测出个完全不符的情况来,也从未和她提起过。
他又轻轻地嗯了一声,握住她的手指,“我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我总觉得你那不是想我,而是在跟秦昭阳这个名字告别。
你刚说了大三,我就更肯定了。”
苏晓晨的注意力立刻被他修长的手指拉了过去,“你怎么知道的?”
秦昭阳想了想,微微侧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按照你的思路应该是这样没错。”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别人会很柔情万千地写爱人的名字表达想念,可你没心没肺惯了,真的坐下来冷静的写我的名字,大概是真的被我伤透心了。
一边给自己心理暗示,一边恶狠狠的出气。”
他几乎能想到她在纸上划了一堆的小人上面写上“秦昭阳”
三个字,然后旁边画坨屎啊,画条咬人的狗啊,或者再画一个“苏晓晨”
在旁边拳打脚踢。
她性子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单纯的,大抵真的难过要泄愤,也只会这样。
不然便是自我折磨,吃一顿好的,睡一顿饱的,打个游戏出去转一圈也就好了。
一个人发泄完了,又是活力四射。
所以他总舍不得她受委屈。
苏晓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你来了……我就忘记了。”
他松开她,到一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木匣子来。
苏晓晨不识货,可闻到那匣子淡淡的檀香,又看见上面雕刻精致的花纹和上好的陈色时立刻就明白这是个好东西,不至于太名贵但也绝对不是普通的东西。
秦昭阳打开小小的锁扣,里面铺着一层柔滑的白色丝绸,正中间,则放着一支玉簪子,在水晶灯璀璨的光辉下光华千转,夺人眼球。
“我这次出差的时候特地拜访了一位收藏古玉的老者,他和我秦二叔有些交情,我说要送与我未婚妻定情用,他就把这簪子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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