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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连连摇头:“不不不,先吃东西,不然我会饿死的,如果死了,伤口处理了也没用,再说伤得不重,还是先民以食为天的好。”
江睿嘴角勾着,问:“想吃什么?”
他的声音很温柔,很动听,像春季里淌流在山间的清泉。
向晚还是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能吃的就行。”
“估计这个时间点还开着的只有部分24小时的KFC了。”
向晚点头的时候,江睿身上那款香奈尔的运动魅力香水的味道便扑了过来,很好闻的味道,很适合他,只是他今天有一股很浓的烟味。
长臂穿过她的腿弯,环揽着她的腰,抱起。
“为什么不穿鞋子?”
“跟太高,脚底痛,痛得走不动了。”
“那脚磨破了就不痛了?”
“磨的时候没感觉,过后才感觉到痛。”
“傻丫头,那也不能扔了啊,是不是知道今天有人会抱着你走,你便把鞋子扔了?”
江睿真想腾只手出来去捏她的脸,狠狠的蹂躏一番。
又怕她掉到地上。
“还好碰到你了,不然我今天完蛋了。”
向晚的藕臂绕着江睿的脖子,笑了笑,她第一次感觉到和江睿在一起很安心,是那种无比踏实的安心,再不像早上觉得在他面前很丢人,而是再丢人的样子在他的面前也是无所谓的。
他像一个哥哥一样有安稳的怀抱,有宽容的心胸,有令人沉醉的气息。
这种时候,她的身边永远都不可能会出现凌绍阳。
向晚坐进车里,闻到了更浓更刺鼻的烟味,车子启动,江睿把窗户打开,又开了内循环给车子散味道,然后打了电话给宁默,报了向晚的平安。
也许是饿极,反倒吃不了太多东西,而且还全是些什么薯条鸡翅这种东西,向晚喝着牛奶吃着汉堡上的面包片。
没吃几口,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好饱!”
“真的?”
“真的!”
“那就算了,饿太久了,吃太多也不好,睡一觉起来,我带你去吃些好吃的。”
听着江睿的话,向晚委屈的感觉又上来了,眼睛里骨碌碌的闪着泪花:“睿哥哥,你为什么不嫌弃我又脏又乱?我这样子会不会很丢你的人?你看你都不吃这种垃圾食品,还要屈尊坐在这里等我,你真是个大善人。”
江睿从衣袋里拿出一块叠方方正正的格子手帕,给向晚擦了擦眼角,浅笑道:“偶尔脏乱一下比较真实,真实的人,很可爱。”
“我其实不是不吃这种东西,是以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吃得太多了,腻了。”
向晚觉得那帕子的香味很好闻,便从江睿手中拿了过来,放在鼻子狠狠的嗅了嗅:“你这种出生名门的公子不想吃就可以不吃啊,干嘛非要吃得腻啊?”
江睿认真的看着向晚:“你以为所有出生名门的公子条件都非常优沃?在外面可以挥金如土吗?你跟江智是从高三的开始的同学吧,你看他有没有像凌绍阳似的天天开跑车上学?读高中也是坐公交或者骑自行车的,江家的家教很严厉,爷爷是个军人,一直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呢?”
所以在国外就天天吃汉堡?
“所以我上大学的时候也跟你一样一直挣奖学金,到国外也是一样。
半工半读的时候我在华尔街,那里节奏非常快,很多人忙得走路都在啃汉堡,我也不例外,所以回国后,我发誓再也不想吃了。”
江睿说完,还很配合的打个寒颤,以示窘迫。
向晚笑了起来,故作同情的说:“江睿同学,你的命可真苦,简直就是名门公子中的小白菜。”
——
作者有话说:
哎,向向同学,你现在夸他是个大善人,以后骂他的时候,就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了。
哎,先替你默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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