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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琳溪一愣:“你给我枪干嘛?”
叶晓辉紧张审视一下四周:“我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无法断定周围有没有野兽出没。
你需要一件防身的家伙。”
沈琳溪接过枪,左右手摆弄一下,便用右手食指去扣动扳机。
叶晓辉赶紧在旁指指点她如何拉枪栓。
沈琳溪对这个铁家伙并不感兴趣,但独自栖身黑漆漆的环境里,确实需要它壮胆,勉为其难。
叶晓辉心里还是不踏实,从自己的裤兜里摸出一把打火机,并提醒她:“假如我一直回不来。
你就收集一些干草,用它点燃了,形成一堆篝火。”
沈琳溪很是好奇:“这里很热,又不需要取暖,生一堆篝火干什么?”
叶晓辉思忖道:“在如此漆黑的陌生环境下,我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迷失方向,假如这里升起一堆篝火,我即便在很遥远的地方,也能看得见,并不走任何弯路回来。”
沈琳溪何尝不担心这一点,连连点头:“嗯嗯,你这个主意好。”
叶晓辉安排妥当,就要动身离开了,信手抄起那只空水袋。
不过,在动身之前,又叮嘱了沈琳溪几句。
沈琳溪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当主心骨要暂时离开时,对降临的夜幕充满了恐惧感,可又不敢表达出来。
但也无法装作不在乎,突然动情地扑在叶晓辉的怀里,默默地抽泣。
叶晓辉虽然不太懂女孩的心思,但也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情,有些不忍地轻拍几下她的后肩,以示安慰。
沈琳溪眼巴巴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夜幕里,脊骨突然有点冒凉气,惊得她好几次想喊他回来,但又勉强忍住了。
当她饥渴难耐时,终于体会到了绝望,但要学会坚强。
她把行李箱紧紧护在身边,把它当作掩体一样,冲着万籁俱寂的黑暗世界。
右手紧紧握着那把手枪。
如今,它就是她的主心骨。
这个时刻是难熬的,时间一分一秒慢得就像蜗牛一样,才过了短短一刻钟,她仿佛捱过了一个世纪。
晓辉哥哥快一点回来呀!
她一边期盼自己的依靠早一点回来,一边暗自为自己鼓劲。
晓辉哥咋还不回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有些沉不住气了,伸手摸进自己的裤兜口袋,那里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打火机。
由于她处在旅行期间被抓的,全身衣着的一套女式休闲服,脚上也是活动方便的旅行鞋。
由于不是拖累的装束,她身体灵便地奔向一侧的枯草,一边大喘气一边奋力连根拔起。
不一会,她便聚集一堆干草,并且夹带几根灌木枯枝,可以延长火势。
她深吸一口气,有些颤抖的手启动了那只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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