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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第1页)

解忧冷静地取出了地上埋着的那截遗骨,身处战国之世,看到流血、死亡、尸体和骨骸的机会,比她前世多得多。

《庄子·至乐篇》中记载,庄子到楚国去,在途中遇到一枚死人的头骨,以之为枕,夜半遇上骷髅托梦。

虽然这故事假假真真不能分辨,但当时连年战乱,尸骨随处可见的景象却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解忧一点也不害怕,也不需要为了躲避剧连的猜疑而装作很害怕。

剧连瞥了一眼她手中的枯骨,应当是人的大腿骨。

那枯灰色的骨头只剩半截,断面处参差不齐,如同冰凌般割人,骨缘处还有凹痕,似是被什么动物啃噬过。

解忧就着火光,将小脸移近那截骨骼,细软的手指轻轻抚过上面几处红绛的痕迹,触手很硬,硬得几乎将人的手指割破。

是没有被野兽啃食殆尽,而在这北地的风沙中自然硬化的,人的肌肉。

关节与断面的中心线上,还有一处发钝了的挫伤。

解忧抬眸望了望头顶上遮蔽着她和剧连的那处土坡,阖起眸子,凭借这一截遗骨和上面的伤痕,已经足够她在脑中构建出这名战士身前的最后一幕。

先于腿部被长矛或箭矢击伤,随后从土坡上摔落而下,将腿骨折断,最后他的尸体被兽群分食,遗骨抛于荒草。

这一切,仅仅是一年前的事情,一年之前,这截断骨的主人还是活生生的,会与同袍战友玩笑,会与妻儿父母话别,可一年之后,他什么也不是了。

剧连能够想到的东西,也和她一般无二。

这是铺展在他们面前的,最真实的战国之世。

护生惜命,本是最简单的东西,在这时都是一种奢侈。

早该明白,只要战争一旦拉开序幕,人命,还不如一根草芥。

解忧沉痛地叹息了一下,“乃今始知,子墨子‘非攻’,斯为至仁。”

感受着这阳翟古城也是秦韩古战场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解忧觉得几乎窒息。

仁政王道,那都是高在庙堂的理论者才会相信的东西,见过这旷野中最现实的死亡的人,是不会再信那些的。

于是有了“小国寡民”

的逃避和跳开,有了不切实际的兼爱非攻,但不论是哪一种,至少都是一种尝试。

一个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名字留在青史上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品评那些青史留名者的对与错?

所谓“书生轻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

,只怕还是书生更为可笑一些,也更可悲一些。

所以她解忧这一生,一定要不惜全力地将名字刻在那一卷青史上,哪怕付出性命的代价,哪怕“三年成,一日败”

,也要如同流星一般,短暂但耀目地滑过战国的这一片星空分野。

这样,才算不虚此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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