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解忧冷静地取出了地上埋着的那截遗骨,身处战国之世,看到流血、死亡、尸体和骨骸的机会,比她前世多得多。
《庄子·至乐篇》中记载,庄子到楚国去,在途中遇到一枚死人的头骨,以之为枕,夜半遇上骷髅托梦。
虽然这故事假假真真不能分辨,但当时连年战乱,尸骨随处可见的景象却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解忧一点也不害怕,也不需要为了躲避剧连的猜疑而装作很害怕。
剧连瞥了一眼她手中的枯骨,应当是人的大腿骨。
那枯灰色的骨头只剩半截,断面处参差不齐,如同冰凌般割人,骨缘处还有凹痕,似是被什么动物啃噬过。
解忧就着火光,将小脸移近那截骨骼,细软的手指轻轻抚过上面几处红绛的痕迹,触手很硬,硬得几乎将人的手指割破。
是没有被野兽啃食殆尽,而在这北地的风沙中自然硬化的,人的肌肉。
关节与断面的中心线上,还有一处发钝了的挫伤。
解忧抬眸望了望头顶上遮蔽着她和剧连的那处土坡,阖起眸子,凭借这一截遗骨和上面的伤痕,已经足够她在脑中构建出这名战士身前的最后一幕。
先于腿部被长矛或箭矢击伤,随后从土坡上摔落而下,将腿骨折断,最后他的尸体被兽群分食,遗骨抛于荒草。
这一切,仅仅是一年前的事情,一年之前,这截断骨的主人还是活生生的,会与同袍战友玩笑,会与妻儿父母话别,可一年之后,他什么也不是了。
剧连能够想到的东西,也和她一般无二。
这是铺展在他们面前的,最真实的战国之世。
护生惜命,本是最简单的东西,在这时都是一种奢侈。
早该明白,只要战争一旦拉开序幕,人命,还不如一根草芥。
解忧沉痛地叹息了一下,“乃今始知,子墨子‘非攻’,斯为至仁。”
感受着这阳翟古城也是秦韩古战场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解忧觉得几乎窒息。
仁政王道,那都是高在庙堂的理论者才会相信的东西,见过这旷野中最现实的死亡的人,是不会再信那些的。
于是有了“小国寡民”
的逃避和跳开,有了不切实际的兼爱非攻,但不论是哪一种,至少都是一种尝试。
一个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名字留在青史上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品评那些青史留名者的对与错?
所谓“书生轻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
,只怕还是书生更为可笑一些,也更可悲一些。
所以她解忧这一生,一定要不惜全力地将名字刻在那一卷青史上,哪怕付出性命的代价,哪怕“三年成,一日败”
,也要如同流星一般,短暂但耀目地滑过战国的这一片星空分野。
这样,才算不虚此行吧?
盛夏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然而他半生顺遂的好运气,似乎一夕之间就用尽了。...
待人当求儒家之信义,处世需效墨家之兼爱,修身秉承道家之超脱,治国应持法家之严明,勾斗必用兵家之权变谋略可奉鬼谷之诡谲。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古语虽没错,但老祖宗遗训却可以颠倒过来。一个略带痞气的正义少年,回到明朝的中后期,平匪患,荡倭寇,斗奸佞,延国祚,书写一代行者的别样传奇。(群219904940)...
当护士的妻子每天夜班回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最后知道真相的我...
穿越异世,魂穿成妖,这世上不可能之事都发生在鲤笙身上。鲤笙想,老天费这么大劲搞她,至少得有金手指吧?可却在展阙会上被判定为毫无潜力的废柴一个。鲤笙又想,废柴也好,至少能平稳过活不用打打杀杀。可涅磐之力,千妖之主,战神之名怎么她不想要什么,老天就塞给她什么?这么玩是吧?好我不想要洛九哀,快把他塞给我...
上海滩龙蛇争霸!大时代风起云涌!!社会江湖,江湖社会,乱世如江湖文人曰社会,武者曰江湖,又有何不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除了不断强大又有何途?一九零二年,一个新的灵魂穿越重生。是仇恨女神的使者,还是上天钦派的法官,抑或是划破黑暗的闪电?斩邪去恶,狂杀猛砍,一路淋漓之血,一生势不低头。重生对阿发来说,是幸运,也是自我救赎。哪怕这救赎之路将由血染成,哪怕自我救赎的终点是国家民族的命运,他也要勇往直前。因为,只有践踏着罪恶杀出一条血路,才能获得成功这唯一的救赎,以及得到梦想中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
一枚戒指,改变整个人生。百世吊丝逆天改命,不但要改变自己,还要连带其他平行世界的自己,全都要改变。对此,马小虎只有毅然决然的踏入了这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