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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4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我想至少去买一条裙子。
可是小城市里面实在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货大楼中,只有一个名叫白领的牌子还算凑合。
只是,那里的一条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们的设计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钻和无语的蕾丝,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白领,而像乡镇企业家的风骚的小老婆。
最后,我还是只能穿球鞋、牛仔裤和衬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机放在兜中,不要拎着那个据说能令他发狂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复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
从学校到伦敦不远,差不多1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一路上,我都混沌沌的。
只是,当勋暮生把车子开进他们家在海德公园一号公寓的停车场的那一刹那,我沸腾了。
这是位于伦敦Knightsbridge的公寓,均价2000万英镑,顶层是一个卡塔尔的家伙买的,据说花费了1个亿的英镑!
这里是全球范围内顶级豪宅中的顶级豪宅,相隔不远的地方就是白金汉宫、不列颠自然史博物馆和泰晤士河流。
那个时候,我和勋暮生互相对家世和背景都了解的不甚充分。
学校中,一切人和事都很简单。
在三一学院这个圈子中,大家交人交心,不论家世。
我,“Lance,你哥哥太腐败了!
就为了在伦敦落脚打尖,就这么烧钱,太禽兽了!”
勋暮生停了车子,淡淡的说,“这是我名下的公寓。”
我,“土豪啊!”
勋暮生,“我妈送的。”
那个时候我知道,勋世奉和勋暮生,不是一个娘生的。
“我哥只是过来这里请我们吃饭,他不愿意到外面的餐厅去,最近不太干净。
哦,对了,一会儿吃饭的时候,拜托你优雅一些,不要像一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我哥看不上这样的吃相,还有,他这次过来……”
从停车场到门口,勋暮生一直在说他哥哥的八卦。
诸如,他一向只结交21岁以上、成年的、可以饮酒的、成熟的白皙的、最好是蓝血的美女。
女人在他面前最好穿着得体,一般都是裙子、高跟鞋,外加适当的珠宝。
“至于你这身……”
勋暮生扫描了一下我的打扮,嫌恶的说,“女人穿牛仔裤和球鞋,对于他而言,就好像看见了一条土拨鼠,不过,你怎么穿都没有关系,在我哥眼中,你不能算是个女人,只能算是雌性的动物。”
我,“……”
还有,他哥那次从纽约过来,日程表中其中一个事情就是专门和他女友分手,然后送出一套位于邦德街的公寓作为分手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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