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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时候,他还能尽量控制自己,“我虽然是个小子,但我的身上还是流着王室的血。
不管是不是私生子,我总归是前任储君的亲生儿子,继承悠久的王室血脉。
你们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同时贬低了自己的灵魂和信仰。
懂吗?”
邪眼的声音感觉起来粗嘎沙哑。
那股即将来临的黑暗压着他的头脑,使之几乎晕厥。
“呵呵,王室就比普通人高贵吗?还不是一样的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剑穿过心口一样流的是红色的血……”
他顿了顿,“或者不是穿过心口而是穿过你的直肠,用我的另一把‘剑’。”
矮壮男人不只是侮辱而已,更造成实际的威胁,他一只手解开皮带上鹿头形的带扣说,“看看你能在我的‘剑’下支撑多久。”
当邪眼闭上眼睛,似乎是要阻绝某种负面情绪。
但感到骨头忽地一阵颤抖,牙齿格格作响。
当忍无可忍,陷于暴怒的状态的时候,他还是没法忍住乱飚脏话的毛病,“欺负老子是个小孩吗?我*你们妈的,把你全家女*拖到**边,从**召来一百头*得慌的公猪,让她们被*的**……”
“喔,这种兴奋的感觉让我晕头转向。”
矮壮男人对邪眼的咒骂视若无睹,嘴边挂着一抹阴狠的微笑,他脱掉裤子露出的物件,这么做虽然让巴丁和其他人觉得反胃恶心。
但折磨这小子既然是任务的一部分,巴丁便没有理由阻拦。
有特殊嗜好的矮壮男人俯视着邪眼,向前迈开了脚步,眼中充满了变态的兴奋。
“嘿嘿,我既矮又丑,不太会折磨人,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
而就在这时候,他不会想到,脑中全是肮脏想法的时候,死亡已经笼罩了他的头顶。
普通人的眼中,戒灵即使行走于白昼的日光下,形态也不会被肉眼所见。
唯一的例外,是在攻击的时候才会显形。
就在魔窑之剑砍掉了那颗还挂着兴奋表情的头颅刹那,时间仿佛卡了这一秒。
咔擦——
魔窑之剑的锋利乎所有人的想象,突如其来的鲜血,以及突然掉下来的头颅,都让在场的人感到无比惊愕。
除了邪眼,刚刚是他通过微妙的意识联系下令动手。
“啊——”
还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其他人来得及反应,安格玛巫王手中的魔窑之剑已经杀死了第二个人。
戒灵的度,就连邪眼也觉得眼花。
快,太快了。
在其他人惊骇的注视下,安格玛巫王的剑,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
到目前为止,巴丁的脑中全是问号。
“这究竟是什么人?”
“魔君面前,卑微的蝼蚁要用鲜血来偿罪。”
嘶哑的生硬十分刺耳,安格玛巫王的斗篷下一片漆黑,所以根本没有任何表情。
但他屠杀的时候却是带着人类的激情,他是为杀而杀。
十级青铜之力,魔窑之剑覆盖着一层耀眼的青光。
意外穿成农女一枚,家穷势弱被人欺! 还好老天给力,给了空间和异能,带着家人开心去种田! 欺负我的人,自然要给欺负回来啦! 至于夫君嘛,这可马虎不得,得好好挑挑哦! (本文架空历史) 感谢闲妻作者脸脸制作的精美封面,么么个- 新文种田不如养和尚上传冲榜中,恳请替本书投票的亲移步去那边投一下推荐票票,加个收藏,留个言,媚儿万分感谢,群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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