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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碰到的第二个男人是白族汉子。
不,不要以为是那种穿着民族服装,一笑露出黄牙的当地导游之类。
他见过世面,留过学,穿着一身休闲装,如果不是皮肤黑一些,简直与汉人没有什么区别。
他家在古城开了一间客栈、一间酒吧,他有时来帮帮忙。
一帮年轻人坐在他家酒吧的窗边,和对面酒吧的客人拉歌。
千红在一旁默默喝着饮料,形单影只,落落寡欢——她正在回味第一个男人告别时那种淡淡的失落,饱含诗意的心酸。
她思量着,待她把这种体会细细嚼烂,就能写出一首能与《再别康桥》相提并论的惊世之作。
理论上说,这是完全可能。
伟大的诗作多半由极其美好的或极其不美好的故事酝酿而出。
可惜的是,诗人千红被这突如其来的第二个男人扼杀了。
一杯酒放在千红面前,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下反射出迷蒙的光彩,格外诱人。
“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尝试一下这个。”
男人盯着她的眼直率地说,“我调的‘蒙娜丽莎的眼泪’,这杯酒我请你。”
千红皱皱眉,没有说话。
男人会意地说:“我也算是本店的主人家,小店在网上小有名气,保证黑店的不是,蒙汗药的没有,人肉包子的不是,如果怀疑,欢迎亲自品尝。”
千红顿时笑出声来,之前酝酿的诗意自然不翼而飞。
“你算是搭讪吗?”
“这得看时候。”
“哦?”
千红不明所以地瞪了瞪眼。
“如果是我坐店的时候,这顶多算是推销。”
“那么现在是什么时候?”
男人露出一个弯月般明亮的笑容:“现在是我跟美女说话的时候。”
少数民族的汉子往往比汉族男人更富有让女性一见倾心的魅力。
他们有健壮的躯体,爽朗的笑容,直率的个性,大胆的表达,以及特有的民族幽默感。
原因大概很简单。
几千年以来,汉族人已经习惯了小心翼翼地试探,不断地考验和羞涩的暗昧。
而在同样的历史岁月中,少数民族由于彼此往往隔山隔海,一年之中只能在有限的几次集会中寻找并追求心仪的对象,因此他们很早就懂得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展现出自己最大的魅力。
男人说:“女人一定要开心,否则出了太阳,花朵也不会灿烂。
我给你唱首歌吧!”
他为千红唱起情歌,声音如钟声般浑厚洪亮,顿时压过了两家酒吧所有拉歌者的歌声。
众所瞩目中,放开嗓子的歌者豪迈潇洒,表情达意的歌声荡气回肠——
你我像是一沟水,山高谷深流一起;你我像是一园花,同枝又并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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