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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指又白又长,拂过琴弦的时候十分赏心悦目。
楚炀抱琴的姿势很端正,拨弦的时候也很有力道和技巧,凌夏忍不住问他:“你也会弹吉他吗?”
“不会,就是好奇。”
楚炀摇摇头,他抿了抿嘴,又说,“我会的是钢琴,打小开始练的,算不算童子功?”
凌夏一直很欣赏学钢琴的男孩子,感觉特别有气质:“我还不知道你会钢琴呢,唔,考级了吗,多少级?”
楚炀伸出两只手,亮出十根手指头:“十级。”
凌夏双眼大睁,立即抱拳,一脸崇拜:“原来是钢琴十级的牛掰人物,佩服佩服!”
楚炀一摆手,毫不在意:“都是小时候家里逼出来的,觉得必须要精通一门乐器,这才练的。
好在我五音还算齐全,不至于学得很费劲。
然后学的久了,就一点一点考出来了。”
这是大神的自谦吗?钢琴十级被他说得这么随意,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凌夏“呵呵”
干笑两声,不知道怎么附和好了。
“不过,我对吉他倒是挺感兴趣的。”
楚炀又说,右手摸索着吉他的琴身,似乎确实很喜欢,“吉他很灵活,又适合弹唱。
你过来之前,我见你背着吉他,嗯,挺帅气挺洒脱的。
至于钢琴,就没法随身带着呀。”
凌夏被楚炀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挠了挠头:“其实我也就是个初学者,功力不深厚,大多数时候都是背着吉他四处溜达,确实有点装酷的嫌疑。”
楚炀笑了笑,问,“听这里的店员说,你偶尔会弹唱一下。
今天可以吗,我想听。”
他简简单单地说出三个字,我想听,让人完全没有办法拒绝。
楚炀把吉他递回去,满怀期待地看着。
凌夏抱着吉他调了调音,有些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说:“我唱的不好,你将就着听听就行。”
楚炀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凌夏在脑海中飞速过滤一遍自己会的曲目,最终选了王菲的《旋木》。
算是很老的歌了,几乎人人都听过。
曲子干干净净,略带点伤感,没有华丽花哨的转音、高音,但出奇地好听。
而且,细细品味歌词,跟现在的感觉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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