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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文奎第一次在黑水寨留宿。
史勇知道文奎要留宿黑水寨,便让人准备了穿山甲、野兔、野鸡等野味,还采摘了一些野磨菇、野菜等。
“文少爷,自从雷一鸣完蛋了,您还是第一次来山寨住宿呀。”
史勇不由感叹唏嘘,道:“说实在的,以前跟着雷一鸣混日子,我这心里有很多的不爽,却没法说出口。
雷一鸣也知道我和他不是一条心的,所以特别重用赵长胜、朱中秋、马笑林、张俊英他们。
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还是文少您大人有大量,把黑水寨这么大的摊子全都交给了我。”
文奎轻轻嘬了一小口酒,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
既然史兄愿意弃暗投明,我又为什么不相信你呢?比如像李初四那样的人,其实都是穷人。
人之初,性本善。
黑水寨的兄弟们,绝大部分并非天生的坏人。
只是随着雷一鸣混日子,慢慢改变了颜色。
有的人刚入伙的时候,连鸡都没杀过。
时间长了,居然也敢杀人了。
其实,黑水寨那么广阔的天地,的确犯不着非要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才能养活自己。
只要能勤快一些,单是山上的野味就吃不完。”
窗外的风很大。
呼呼呼,呜呜呜......如怨妇一般的呜咽。
文奎和史勇吃着野味,喝着烈酒,随着话题的深入,彼此都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难怪史勇会临阵倒戈,他从本质上来说,和雷一鸣并不是一路人。
据传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独门暗器飞镖更是玩得出神入化。
今晚,文奎便想试试他的家底。
一只老鼠自寻短见,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窥室内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只老鼠你看到了吗?我们看谁先击毙它?”
说罢,文奎悄然掏出刚从军火库取出来的勃朗宁手枪。
这支来自后世的手枪,体积小,精度高。
啪!
嗖!
文奎的枪响了。
几乎同一时间,史勇的飞镖也出手了。
可怜那只老鼠,遭遇连续重击,被打得粉身碎骨!
“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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