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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有诗无诗(第1页)

李雁璇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又被家族教养的温柔贤淑,沈栗的心里怎么可能不惦记。

可惜礼教严苛,加之沈栗这三年重孝在身不便登门,平日里便是想见一眼都困难。

听李臻有想让他二人成婚的意思,沈栗顿时喜出望外。

见沈栗兴冲冲的样儿,李意与李臻相视而笑。

李家也实在是拖不得了。

虽然沈栗才十六岁,李雁璇可都十九了!

这年月十九岁的女子大多孩子都养一两个了,而李雁璇还没出门呢。

杨氏每日里只觉心下火烧火燎的,好容易沈栗出了孝,一天催李臻三遍。

李臻也急,他倒不怕沈家反悔,只是李雁璇下面还有女孩子呢,她不出门,小的又不好越过她先成亲。

李臻又不好意思先和沈淳提,好像自家女儿恨嫁似的,只好先挑唆沈栗,叫沈栗去求他老子。

见沈栗果然欣喜异常,李臻方放下了心。

沈栗虽然得了皇上和东宫的青眼,可但凡从文的想要谋个正经的出身,则必须经过科考。

此时盛国还没有沈栗前世明英宗之后的所谓“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之说,只是自打有科举取士之后,进士出身和非进士出身在官场中待遇的不同就好比嫡子和庶子——前者向来理直气壮,后者时常心虚气短。

因此沈栗对院试半点不敢轻忽,虽然还有一段时间,沈栗却已拿出前世高考的劲头温习了。

而他未来的大舅哥李颗又一次体会到了沈栗如涨潮一般的学习能力。

李颗如今已是举人了,去年才成了婚,说起来也是景阳城中有名的青年俊杰,当然得分和谁比,沈栗虽然只是个童生,但已经有个承事郎的品级,还是个骑都尉,李颗还是民,沈栗已经是官。

这让李颗看沈栗颇为不顺眼,总拿眼角看他。

沈栗也不以为意,青眼也罢,白眼也罢,反正再过几个月我就是你妹夫了哈哈。

要科举,单在家里做学问是不行的,还要结交同年,彼此研习讨论,也可能是互相吹捧,说不定日后还能同朝为官,彼此照顾。

李颗闲暇之余便领着沈栗参加文会。

说起来文人相轻这句话是没错的,李颗看沈栗不顺眼是嫌弃妹夫,别人就是满怀恶意了。

“怎么,沈七公子莫非只是浪得虚名不成?”

对面之人讽刺道。

沈栗轻叹一声,懒洋洋道:“这位兄台,您老人家说了半天,学生还不知您是谁呢。

你我素不相识,凭什么你要我作诗,我就得做啊。”

见沈栗这惫赖样儿,在座又几个不觉轻笑出声。

那人气愤道:“在下陈元魁,乃是……”

“噢!”

沈栗一拍手打断他,做恍然大悟状:“陈季陈元魁,乃是陈文举老先生之子。”

陈文举自打灰溜溜辞了太子太傅一职之后,其他官职也都慢慢辞了,如今“赋闲”

在家,因他到底在文坛中声望颇高,外人都称他一声“陈先生”

沈栗笑道:“元魁兄颇有陈老先生之风,果然是名门之后。”

陈季气结。

若是别人赞他一句“颇有乃父之风”

,陈季还能当人夸他,可要是这话出自知情人,尤其是出自沈栗之口,可真就不是什么好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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