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楼双信跟他贴了贴脸,又蹭了一下。
他喜欢?他喜欢什么,他自己都不清楚。
别说为爱鼓掌,一开始他都没打算要接吻,但他就是这么做了,维尔西斯从浴室出来的时候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想亲他。
楼双信不好色,不重欲,不贪财,几乎什么都可以,又什么都不可。
他活得太久了。
楼国师“谋逆自尽”
后,他在这天地间再无一丝牵挂。
他曾有两个挚友,结果一个背叛一个早亡,师父再未出现过,无亲无故,一个时代过去,他就是没有线的风筝,百年千年都随风飘荡,随意停留,偶尔会挂在一棵树上,但没人会把风筝捡回家。
哪怕他在狂风中树枝上划得破破烂烂也无所谓,因为没人放的风筝本就没意义。
维尔西斯穿军装的照片很板正,让他想起自己曾经也想为国效力,军旅也好幕僚也好,他觉得自己在哪都能闯出一片天,可惜最后除了千古骂名什么都没得到。
他曾经回去过皇都,远远看了一位老太监下葬,这是世界上与最初的楼双信相识的最后一个人,从此以后再没有人记得他。
他也是害怕的,他太怕了,当他最初发觉皇帝算计的时候,身边的人陆续老去的时候,当他意识到自己不朽的时候,他怕得要死,楼双信试图去救人,他看了无数人的命数,唯独看不清自己的终点,最后那些人都一点点消散,正如流沙逝于掌心。
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个瞬间他才发觉,连他恨的那个人的脸,都记不住了。
他恍惚般地低喘着,手里还捉着维尔西斯的手腕,温暖的,潮湿的,雌虫的身体就在他怀里,那对他最喜欢的粉眸含着雾气看向他,呼吸间全是青涩而泛苦的柑橘味和绿茶香。
他的精神力畅通无阻地深入那片荒芜的精神海,还是一片沙漠,原本被不正常的日光照得惨白,连枯枝都看不到,现在是阴沉沉的。
他能给这方天地遮蔽日光,降下甘霖,甚至沧海桑田,然后这只可怜的雌虫就再也无法离开他。
虫族的寿命有几百年,多么可怕的绑定啊,也许再也没有能顺利梳理他精神海的下一个雄虫了。
如此漫长的时光,倒也勉强与他的生命维度对等吧。
那只手经历千百年攥住又握紧直到最后一粒沙流尽,他最后一次握拳又张开,掌心留下一颗璀璨的粉色宝石。
他问,你为什么要留下?它回答,因为你喜欢。
原来是这样。
他想,是啊,我喜欢。
他没法对维尔西斯说更多的什么,他认为自己尚且分不清爱与占有欲,但后者已经产生。
楼双信一口咬上维尔西斯颈侧,咬到有血珠冒出来才松口,遂又舔吻那块牙印。
属于我的。
要好好盖章。
维尔西斯不怕痛,但本能的不服气,一身犟骨头,最后楼双信要抱他去浴室的时候,被他狠狠一口咬上喉结。
雌虫这么咬雄虫,上纲上线一下能被拖去雄保会打抑制环。
但维尔西斯就是要这么做,咬完还笑一下,楼双信不吭声,也不动了,盯着他看。
维尔西斯轻声问,“雄主,您生气了吗?”
楼双信松手把他往床上一扔,“没有,只是被咬爽了。”
维尔西斯:“?”
不经意去了美利坚。不经意交了很多朋友。不经意帮了很多人。不经意成了美利坚的怪侠。...
六年前,沈小晚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李逸辰却是炙手可热的校草。那时候,沈小晚喜欢的人还不是李逸辰。李逸辰曾问她我到底哪里不好?到底哪里比不上他?沈小晚想了想,对呀,李逸辰明明比谁都好,可是两个人却怎么也磨合不到一起去。多年以后,当李逸辰成为沈小晚的顶头上司。当李逸辰终于不再甘于当一个默默的守护者,霸道的站出来为她擦泪为她遮风挡雨,并强制揽她入怀的时候。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会带给你无尽的灾难,你还会继续陪我走下去吗?他拥着她坚定的回道只要你抓紧我,不放手,别回头,我永远在你的身后。...
千年魂魄无依,一朝重生为人!面对极品家人,巫雅呵呵一笑,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辣鸡。巫术失传?不孝子孙统统给我跪下!觉醒的爱人?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难题!...
主角意外回到大楚,魂穿成相府最没地位的书生。这是一个平行世界,同样也是个风云际会的年代,大楚朝廷岌岌可危,内忧外患,宦官当政文官内斗,军阀割据,盗贼蜂起。得罪了相府,又受到齐王府的追杀,乱世将起,此时的他又该何去何从?于是乎将军!白虎寨攻破了,但是贼人的物资早已被洗劫一空。什么?又被人抢先了一步?...
天才驱魔少女专注抓鬼十八载,突然收到从地府寄来的一本结婚证,懵了,她和冥王结了婚,什么时候的事?灵异言情脑洞文,保证故事个个精彩冥王半夜找上门,你以为每天在你梦里被你睡的男人是谁?你是冥王?少女摇身一变成了冥王夫人,从此再也遇不到鬼。抓不到鬼的人生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冥王,我要抓鬼,我要离婚!冥王...
你的眼,是我的。你的唇,是我的。从现在起,你,连同你的所有,都是我的!他侵掠如火,在她的身上和心上攻城拔寨,不放过任何一寸土地。新婚之夜,父母双双惨死在她眼前!含恨坠楼,却带着异能重生回到婚礼当天。这里,是上一世悲剧的起点,罪魁祸首就是她那个笑里藏刀的新婚丈夫!她要改写这一切,抓住所有能改变命运的机会。却一不小心,抓到了那个逆天妖孽,要掠夺她一切的男人池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