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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
自己斫出来的木碗、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
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
他把炊具收拾了,上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醒来,借着月光满屋乱找。
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的烧,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后来怎么不见了呢?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他想了很久,最后想起来,她是自己走的。
在他混乱的头脑里,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
所以,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
酒劲无可避免的消褪了,留下头痛和空虚,他回到床上,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并且,因为羞愧,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
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
宝刀溜回屋子,兼思一动不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好像睡熟了似的。
宝刀也不叫他,就慢条斯理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他的味蕾,还有,他的口水……
“嗷!”
兼思实在受不了,掀被而起,“白宝刀,你干嘛?!”
“看看你要不要吃啊。”
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
“这是什么肉?”
兼思表情纠结。
“狗肉。”
宝刀实话实说。
“不吃。”
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
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
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友!”
宝刀呆半天,举起一只手指:“牛!”
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鸡!
羊!
兔子!
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还有……如果决定不是朋友就吃肉没关系……它们是不是太可怜?”
真诚困惑。
“啊真噜嗦!”
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总之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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