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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森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末了蹦出三个字。
郑鸣骏。
“是鸣发兄啊,父亲去年便让鸣发兄管理事务,却还让我一直在府学读书,唉...”
摇了摇头,对郑芝龙的这种行为他感到颇为的无奈,从郑芝龙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当然没有问题,郑森作为郑氏的继承人,结交士子读书做官是首要目的,而且不存在考不上的情况。
郑森本人聪慧不说了,郑氏拥有如此巨大的财富,以崇祯十六年朝堂腐坏的这个局势来看,只要郑芝龙舍得花钱,一个进士还是能搞得到的。
到时有郑森在朝堂为郑氏遮风挡雨,拉拢其他派系,郑氏则可以从一方地头蛇一跃而上进入中央,左右天下局势,岂不美哉?
抱着这样的想法,郑森的前路早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了,读书是头等大事,其他繁琐小事则会有族人打理。
只可惜,郑芝龙不知道的是,大明朝,撑不了几年了。
“...”
施琅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郑森。
靠岸,下船,壕镜是个小地方,在后世是,在崇祯十六年就更是了,巴掌大的地方,也难怪明朝能够容忍葡萄牙人一直在这里居住,除了葡萄牙人的态度非常恭顺之外,实在是壕镜太小了。
之前在船上的时候郑森能将整个壕镜一览无余,上岸就更发现这地方的局促狭小了。
壕镜狭小,郑氏商馆又非常醒目,上岸之后郑森等人就来到了郑氏商馆。
向商馆里的伙计询问过后,得知郑鸣骏正在广州洽谈事务,此时不在澳门,郑森心中暗喜,这就意味着在此时的澳门,他郑森就是郑氏的代言人,虽说自己没有实际的权力,但是郑氏大公子的名头摆在这里,威信力还是有的。
在离开郑氏商馆,穿过嘈杂脏乱的街道,前往另一处地方的路上,郑森心中便准备好了计划的实施。
“咚咚咚!”
一处伊比利亚风格的建筑下,郑森一行人被打开门的黑人奴仆迎接了进去。
因为带头的是澳门郑氏商馆的掌柜,黑人奴仆知道自家主人与郑氏的关系,没有多问。
“哦,我亲爱的朋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从楼梯上下来一个留着红色大胡子的白人,他操着一口不太标准还带着粤语口音的汉话,朝着郑森走来,伸手邀请郑森和郑氏商馆的掌柜坐下。
没等掌柜说话,郑森就先一脸笑意的问候了男人。
“我亲爱的姐夫安东尼,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
郑森用的是葡萄牙语,这让被他称呼为安东尼的男人有些诧异,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郑森,而后朝商馆的掌柜看去。
“安理事,这是我家大公子。”
掌柜的解释了一句,就很识趣的退下了。
“你是,郑森?”
安东尼试探着问道,他的妻子是郑芝龙的长女,对郑氏的情况也有所了解,知道妻子有个弟弟叫郑森,目前正在福建读书。
眼前这人穿着打扮都很符合郑森的形象,又有郑氏商馆的掌柜介绍,想来应该不假。
只是,他为什么会来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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