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领队也动作沉稳,丝毫看不出他炮台似的轰裂了那颗头颅。
那些尖牙还横七竖八地倒在他的脚边呢,阿巴顿完
全不想细看。
他只知道,那对主仆站在遍地残骸中,松弛得像是在春游。
货真价实的怪物。
真好奇领队的种族,阿巴顿使劲儿去看那斗篷下的脸。
可惜领队大抵用了某种法术,面孔始终笼罩在阴影里。
他伸出手,为他的魅魔骑士整理鬓发。
那只手五指修长,苍白漂亮,没有奇奇怪怪的鳞片,像极了年轻男人的手。
再多,阿巴顿就猜不出了。
也许是他观察两人的时间过长,那魅魔又扫了他一眼。
那双金眼里哪还有什么柔和,阿巴顿只觉得自己被金色子弹崩了一枪。
于是阿巴顿先生连忙收回视线,转而去看那丑陋破碎的巨大头颅。
“来接任务。”
乐土领队指了指其中一块残骸。
那是战争王的头盖骨,纯金的王冠深深嵌入皮肉,与骨头钉在一起。
王冠极尽奢华,造型繁复,细密浮雕间嵌满大大小小的宝石。
王冠中央宝石血红,足足有一人高。
它足以吸引在场所有生物的目光,那光芒几乎能把人眼闪瞎。
可是领队指的却是王冠内部。
众人小心翼翼地翻过皇冠,才看到内部的景象。
那里放置着一具骑士的尸体。
那尸体身穿银白盔甲,猩红的披风裹在身上。
他的剑与盾都在,上面布满斑驳血渍。
骑士四肢被黄金锁链贯穿,锁链末端牢牢固定在皇冠内部,正与外部的红宝石“背靠背”
。
“原来如此,这是镶在皇冠内的宝石。”
忒斯特赞叹道,“颜色搭配正合适。”
“根据传说,这是战争王的弟弟。”
诺尔望着那具骑士的残骸。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
纷争年代的两位王子,他们聪明伶俐,年岁相近。
只不过哥哥狠戾多疑,而弟弟温厚仁慈。
为了打消哥哥对自己的怀疑与戒备,忠诚的弟弟当着群臣宣誓,愿意成为哥哥的骑士。
然而等待着他的,是长年累月的混沌战争。
战争王永不满足,他的骑士却不愿再见到生灵涂炭。
打满一百场胜仗后,弟弟日夜劝说国王,拒绝再次前往战场。
国王说,倘若你真的对我忠诚,便在战争与死亡中选择一样吧。
骑士说,请将我葬在无尽海,这双眼看过太多血红,只求沉睡在无尽蔚蓝之中。
重生1987年,就在那个个体户发展萌芽的年代。寇溪重拾信心,坚决要做三件大事第一创业赚钱,第二将娘家人接到身边照顾,第三生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某人在一旁可怜巴巴媳妇儿,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寇溪故意调侃还要收拾一群渣渣某人大手一挥那都不是事儿,放着我来收拾。还有呢?寇溪意有所指还要养只小...
姐姐是校花,可她从来没叫过我弟弟,甚至她不断叫人欺负我,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青春是迷茫而躁动的,是不甘寂寞而热血沸腾的,我们走在青春的道路上,谁敢逆行?这是一个热血沸腾的故事!...
这年头,做梦也能穿越?还成了一个傻子公主。好吧,嫁了一个霸道的男人,这没什么。他娶了小妾这也没什么。只是为什么不许她喜欢任何东西,只许喜欢他啊!这也太霸道了吧!她要逃!额,这一逃,才知道,他是一个不懂爱的半妖而且,还是一个和她有三世情缘的半妖...
一段史上最恶搞的穿越。一场惊天动地的换世阴谋。且看小屌丝如何纵横两界,成长到至高主宰!...
新文末世大佬穿成炮灰女知青求收藏天才博士方芸在经历被欺辱和失业之后,又遭遇车祸谋杀,却意外因祸得福,以血脉开启了随身仙府,她把那些欺负她的人狠狠收拾了,就拎着行李,潇洒地回了老家,开始打造她的仙家农庄,用最顶极的健康美食,征服了全世界的人们。女强爽文,美食人生,种田致富,忠犬萌宝,随身仙府,无虐无误会...
无论你信不信,我确实穿越了,穿越到一个以‘印道’为主的奇异世界。所以,你现在看到的文字内容,乃是我以无上真元凝成大狸猫印,数次穿梭时空逆转阴阳遨游星海总之就是很厉害,也很辛苦才传回来的。叶席(注意,是叶席,不是夜袭寡妇村的叶席!)PS本狸猫笔下有完结作品最强杀手系统,约莫三百七十万字。猫品妥妥,请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