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空在被血月带回来以后,心中十分不满,觉得血月的行为过于冲动,于是一回到家,他便迫不及待地找血月理论。
看着血月,夜空表情严肃地说:“血月,刚才我正在和光昼谈话,你为什么要突然打断我们?我都还没有从光昼那里得到我想要的消息,你却来叫打断我们!”
对于这个问题,血月只是冷冷一笑,回答道:“询问想要的消息?哈哈哈……”
“你笑什么?”
夜空不解地问。
血月冷笑道:“我在笑你啊,我没想到有一天你居然也会说谎。
我和你相处了一段时间,也了解你的性格。
可是当时你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明明平时都是冷淡地对待别人,但你对待那个光昼却像一个青春期的小伙子一样热情。
我看你当时根本就不是在问她东西,而是你看上人家了吧!”
夜空听后脸色微红,有些尴尬地反驳道:“血月你什么时候这么八卦起来了?我当时真的就是想和她套话而已,并没有……喜欢上她!”
说到这夜空有一些犹豫。
然而,血月并不相信他的话,继续冷笑道:“哼,别装了,我都看得出来,你就是喜欢她。
不然,你也不至于这么紧张。”
夜空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好了好了,我确实是对她有了好感,但是我不确定那是不是我,我当时只是觉得她很美丽,我莫名就产生一种特别想和她交流的感觉,但我实在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发自内心的感觉,我现在也不知道让我喜欢她的是我,还是我大脑中留有的西蒙记忆。
其实夜空早就发现了自己在见到光昼后的异象,光昼虽然说是倾国倾城级别的大美女,但说实话她的美貌并没有达到绝世美女级别,而在对待美女方面,明明连绝世美女都入不了眼的夜空,却莫名的觉的光昼很美,并且在见到光昼之后,一向冷漠的夜空就变温暖热情起来,夜空认为这和自己大脑里的西蒙记忆有关。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用来形容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当他们相爱时,对方在他们眼中就是最美的存在。
而对于夜空来说,这个说法似乎有着特别的意义。
西蒙和林淑雅在生前是一对恩爱的情侣,他们相互欣赏、彼此喜欢。
因此,在彼此眼中,无论对方做什么都是美好的,这也是一种爱情的表现。
这种情感使得他们看到对方的时候总是充满了欣赏和爱意。
然而,夜空继承了西蒙的记忆,这意味着他对林淑雅有着深厚的好感。
所以,当他看到长着林淑雅脸庞的光昼时,自然而然地觉得她非常美丽。
尽管他知道这只是一种心理作用,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对光昼的好感。
但是,夜空知道这件事并不是想的那么简单。
虽然他对光昼的感觉可能源于他与西蒙的记忆,但他同时也意识到,光昼本身确实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子。
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聪明伶俐、温柔善良。
这些优点都让夜空对其赞叹不已。
在夜空的心中,他一直都有着自己的择偶标准。
那便是如阳光般开朗的性格、如泰山般沉重的责任心、如繁星般闪耀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是如勇士般死无归的勇气!
在夜空还没有见到光昼之前,光昼便展现出了她那阳光开朗的性格与强大的责任心,而在昨晚那场意外的邂逅,让夜空消除了对光昼的误解,他一直认为光昼这种性格冲动的女人,是无法完成他的第三条的,但之后事实证明,他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昨天在对付黄昏时,夜空才知道光昼虽然以头铁着称,但她还是很心思缜密的,在激怒黄昏以及和黄昏战斗的过程中,光昼都展现出了这个特点,这也让她在夜空心中的形象直线上升。
就这样光昼在夜空面前还没有展现的就是勇气了,不过这一关可以说是在夜空哪里最难的,想要得到夜空的认可,就必须要通过这一关,不过这也是最难的一关,因为那怕有人通过这一关,其能斗得到认可还要看夜空的脸色。
地狱客满,丧尸为患!意外被丧尸咬伤的我,因祸得福,成为了进化人!变异巨兽,九头狂蟒,霸王虢蜍,蛇海妖龙,大漠血狮,红尾血狼!各类前所未闻的物种纷纷出现(新书,行尸腐肉。已发布!!!!)...
一个地球来客在异世大陆的疯狂崛起之路一部即将诞生的英雄史诗一位无敌天尊的成长历程一个崭新的大时代的风云传说。...
前生,她有眼无珠,被心爱之人栽赃嫁祸,全家灭门命运垂怜,让她借堂妹孱弱之躯再次归来!再见故人,已物是人非,她极力隐忍自己的真情,不惜与故人相爱相杀,她化身毒蝎,为复仇,为洗冤,步步筹谋,算计人心,行走于阴谋诡谲之中,甚至不惜出卖自己只是她从未想过,竟有人与她做着同样的事,为替她报仇,不惜搅乱这天下...
新书已发爆萌宠妃邪王大人,求放过!宠文!陛下喂养娃娃妃十年,日日教导。陛下,小主来月事了。某男精光一闪,给朕打包沐浴侍寝!陛下教导十年应为师某女扯着衣襟,楚楚可怜的谈条件。朕也教导过你,一日为师,终身为夫。某男不为所动的开始解扣子。NO!!感怪她觉得这个词百般不对某男欺上身,邪魅一笑朕还教导过你,养兵一世,终有可用之时。...
无意穿越,成就不死之身。两次苏醒,立下不朽功业。再次醒来,只愿游戏红尘。浮屠万丈,冷眼观之。痴男怨女,皆为戏说。...
本文双洁本文双洁本文双洁女主是现代的女霸总,一不小心穿书成了未来权臣的肥妻女配身上,原身好吃懒做,嚣张跋扈还善妒,最后把儿子养废了不说,自己还因为肥胖而中风猝死了。男主是新科状元,也是未来权倾朝野的丞相,一心想照顾自己的寡嫂,以及他的两个侄子。这种狗男人是不是该和离哼哼这辈子都不可能和离的,这家世背景放到现代那可是豪门中的豪门,好多人挤破头都进不去,走什么走?只要老娘不走,尔等皆是妾。把胖成猪的崽崽拎出来好好捋捋还能要,接下来就坐等着熬死男主,帮儿子继承家业,以后子孙后代都是上等人,不香吗?不香吗?一年后陆幼卿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但身材苗条,模样更是精致俏丽。夫人,为夫想要贴贴~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