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我倒不怕,因为我还没感觉我会马上就死,但我怀疑我那个东西是不是废了。
搬到老王的隔壁,呼呼大睡了一天一夜,这种担忧才解除。
它没有废,只不过是磨损太大了。
我租的房子在市郊,围墙里面就一幢三层楼,院子里有一棵大银杏树。
这里非常清静,很适合****这一行的人生活。
并且租金也很低,一个月的租金一篇小小说的稿费就够了,而同样大的房子在市里面至少要半部中篇小说的稿费。
住了几天,我才发现除了老王那屋,其他屋都没有人住。
我想恐怕是因为交通不便,除了像我这种不上班的人住着还合适,每天按时去上班的人住是很不方便的,要进城得走半个小时才有公共汽车。
头两天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心想这是对新环境还不适应,脑子还没转过弯。
可歇了几天后,仍然找不到感觉,我心慌了。
写电视剧本和写小说不同,写小说是把大白萝卜晒成萝卜干。
写电视剧本则是往一个白大萝卜里注水,使它变成一个大冬瓜。
比喻是这么个比喻,可往大白萝卜里注水使之变成大冬瓜,并不像拿起灌满水的针筒就往里面注。
这样弄出来的水冬瓜,是没人要的。
而是要不留痕迹地使它变大,并且还不光是让它变成一个圆不溜秋的大冬瓜,还要使它像大西瓜一样可口,老少皆宜,只解渴不解饱;像魔术箱一样神秘,一会扯出这样,一会扯出那样;像走马灯一样连贯,虽然转来转去都是那几个人,但他们一直在你追我赶。
在这方面我的手艺还不够好。
我知道做这种事不能慌,越心慌越弄不好。
老王叫我给他喂猫,我也正好找点闲事来做,让心宁静下来,只有宁静才有灵感。
老王其实不算老,四十来岁。
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我应该叫他王哥。
可第一次见面,他就叫我称他老王。
他说他喜欢别人称他老王,他开玩笑说:“因为老王是最厉害的,见一个吃一个”
。
他指的是扑克牌里的老王。
老王的猫是一只半大的虎纹猫,毛黄的地方黄得发亮,并且那毛也要硬一些直一些,白的地方白得柔和,毛要软一些也要浅一些密一些。
总之是很漂亮的。
我没有照老王说的,把吃剩的给猫就行了。
猫喜欢吃腥味重的东西,我专门买了猪肝,每顿饭给它切一小块,剁碎后煮在饭里面。
我不这样做似乎就对不起老王,在我养着它这几天,它要是瘦了,或者不想吃东西了,我都会觉得是罪过。
我的写作工具是一台笔记本计算机,花了不到一千元买的二手机。
老王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就把计算机搬到老王屋里,目的是一边改剧本一边用眼梢盯着老王的猫。
喂饱后把它单独关在屋子里,我怕它受不了。
我这是以己及猫,我吃饱了关在屋子里有事做,猫又不写作又不看电视,我怕它寂寞,司时我也担心它从我不知道的什么地方溜出去。
小纤夫唐毅因为江水救人而意外溺江,随后碰巧继承了江水中的炼水门传承。此后唐毅的生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以为的爱人,连同妹妹一起背叛了她,为此还差点要了她的命。她以为的仇人,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救下了她,却对她说抛弃我之后,谁许你过得这样狼狈原来,爱错人的从来是她自己。而今,缘分再度来临,她又能否挽回曾经掩藏的时光?...
捡了个美女当老婆,她却是穷神,嫁妆是4000亿的银行债务...
一生只为一人笑,此为良人,梦魂鸳侣。她只为保自己的家族,却卷入这天下争夺的是是非非。为摆脱婚约,她用尽计谋。为留住她心,他让步种种。为得到天下,他利用却动情于她。冷血王爷,多情皇子,沉沉浮浮。谁才是她最后的良人。(正剧文,希望大家喜欢。)...
这是一个读书人掌握天地之力的世界。才气在身,诗可杀敌,词能灭军,文章安天下。秀才提笔,纸上谈兵举人杀敌,出口成章进士一怒,唇枪舌剑。圣人驾临,口诛笔伐,可诛人,可判天子无道,以一敌国。此时,圣院把持文位,国君掌官位,十国相争,蛮族虎视,群妖作乱。此时,无唐诗大兴,无宋词鼎盛,无创新文章,百年无新圣。一个默默无闻...
才被渣男贱女害死,陆凝眸再醒过来竟然穿越了。穿越了不说,还成了替嫁新娘,嫁给死了三个老婆的老男人。面对一屋子的小妾还有一个流着口水的继子,陆凝眸暗比中指不就是一根老黄瓜吗,老娘不稀罕,谁要谁拿去。某老男人听到后冷笑不已,扛起陆凝眸回房丢床压上老黄瓜,不稀罕?老不老,稀罕不稀罕!陆凝眸你个老流氓!本文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