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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欢乐多呢?”
孙丽丽恐怕从来都没想过男女交往还有这么严格的程序也遵循,还要循序渐进,此时她的求知欲高涨。
“那就要进入下一阶段了,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方,确定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可以互补,可以先同居一段时间试试。
人可以装一时、装不了一世。
比如说你可以每天借助化妆把自己变得花枝招展,但晚上回家总不能带着妆睡觉吧?就算你对自己狠、黑了心的要骗我,带着妆睡觉了,第二天早上呢?你还能不洗脸!
再比如我可以假装幽默风趣,整天嘴不闲着逗你乐,可是一到日常生活里我总有烦恼、忧愁的时候,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变成什么样儿,你平时看得到吗?就算你再漂亮,和天仙一样美,两个人在一起零距离接触时间长了以后,我也有看习惯的时候,就不会再觉得你如何如何惊艳,到时候我会不会厌烦呢?会不会出去勾三搭四呢?这都需要长时间近距离接触才能检验出来,没有第二种办法!”
洪涛还是第一次和别人、一个同龄人、一个同龄且漂亮的女人谈这些东西。
这套理论是他综合自己的过往经历,还有看到别人的经历,又多次和小舅舅那帮人咨询之后得出的一个最佳方案,至少他认为是最佳的。
现在之所以能和孙丽丽讲,主要是洪涛认为她经历比较特殊,有可能会理解自己的这种想法。
要是换成普通女孩儿洪涛绝对不会讲这么清楚,只能按照这种理念去做。
这就叫有些事儿能说不能做,有些事儿能做不能说。
“如果不合适就再分开?”
孙丽丽的表情分明是在告诉洪涛她也不太能接受这种程序,尽管她已经算是在这方面比较看得开的女人了,却依旧对洪涛的阐述起了不好的感觉。
“两个人结婚,其实就像合伙儿做买卖,而且是长期合伙人,一合作就是一辈子那种。
如果不把前期工作做扎实,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两个人共同事业的不负责。
离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对两个人的身心都是摧残,对家庭更是一场破产危机,要是有孩子的话,影响甚至能延伸到下一代身上。
与其这样,不如前面多麻烦一两年,尽可能把这种巨大的风险降到最低,我认为这才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
一说起离婚,洪涛的感慨更多了,虽然自己没亲身感受过那种滋味儿,可是想一想金月的遭遇,就差不多能感同身受了。
“你这不是耍流氓嘛……都同居一两年了,结果你说不合适,把人家女孩甩了,占便宜的都是你们男人,吃亏的永远是女人!”
孙丽丽开始有肢体行动了,一脚揣在洪涛腿上,并把洪涛的这一番表述定义为了流氓逻辑。
“这怎么叫耍流氓呢?如果我想耍流氓根本就不应该说这些,只管花言巧语把你糊弄进家不就完了嘛。
等我烦了,难道你还能赖上我不成?你的观点不对,这件事儿里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那么一说儿,双方都要投入情感、精力。
女人能认清她以后要共同生活几十年的伴侣到底是个什么德性,怎么可以说是吃亏呢?要是这么算,结婚五年、十年之后日子过不下去了闹着打离婚,你都成黄脸婆了,难道不是更吃亏了?在咱们目前的这个社会环境里,拖得越久对女方越不利,男人三十多岁不算什么,女人三十多除非条件特别好的,否则谁要啊!
你说呢?”
对于孙丽丽的指控,洪涛是坚决不能承认的。
如果要说自己有一些流氓习气,自己承认,但如果说自己在这方面有耍流氓的意图,那绝对是无端的指责。
“……你可真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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