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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31年2月4日。
地点:克米亚联邦,新金山市。
」
天黑了,代表着繁华的霓虹登场。
迈克尔·史密斯开车来到他最常光顾的一家酒吧,酒吧在一条冷清的街上,有一个很文艺的名字——“等阴,等晴,等风,等你。”
酒吧不大,一百来平,没有闪耀的灯球,没有气氛女郎,没有DJ,没有驻唱歌手,倒有一方舞台,偶时会有人上去念一首诗,读一篇散文,或者讲一段脱口秀,其他时候都播放着轻音乐或民谣。
来这里的客人,多是肩扛着各种各样压力的中年人,小年轻不会来这样的地方。
人们交谈的声音很小,半明半暗的灯光,低沉的音乐,不适合搞暧昧,不适合燃和爆炸,只适合安安静静的疗伤。
慢慢饮下一杯烈酒,让它将内心从光怪陆离的喧嚣中短暂解救出来。
老板是龙裔,四十来岁,头发已经白了一半,他说他以前想走遍世界,于是经历了各种各样的风雪,留下一身伤疤,后来,在某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他把梦想扔进了风里,开了这家酒吧,作为他余生的伴侣。
迈克尔·史密斯点了一杯威士忌,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他的头发已经很久没剪过,快要遮住眼睛,胡子也快有半个月没刮,脸上像长了一丛水草。
淡蓝色的眼睛里,没有神采,但也不空洞,忧愁将他整个人占据,即便喝完一杯酒也赶之不走,于是他又点了一杯。
第二杯酒端上来的间隙,他抽了一支烟,在尼古丁的作用下,如火灼烧的内心稍稍得到了一些凉爽。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走上舞台,坐上高脚凳,拿起话筒,试了一下音,开始发言。
他的声音,不好听,就像他的人一样,不好看,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自卑,也没有自信满满,只是平淡,平淡得像一棵不起眼的树。
“很荣幸今天在这里邂逅大家,我每天都会来这家酒吧小坐,就像每天都会去挤十号线。
我很喜欢这里,普通的装潢,普通的酒,最适合我这种普通人不过。
我十五年前来到这座城市,怀揣着梦想,满怀斗志,经过不懈的努力,皇天不负有心人,从三十万,到三百万,再到三千万,我见证了手机的像素越来越高。
从当初的一无所有,到如今的负债累累,但我很快乐,因为我的格局很大,我来此的目的,是为了给社会做贡献,而非挣钱,过上美好的生活。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首诗,这首诗是我的一个朋友所作,他和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我不同,他已经进入编制,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前段时间,我去精神病院看他,他把这首诗写在墙上,他告诉院长,他能看见未来,院长告诉护士,加大药量。
我和他聊了一下午,聊工作上的不顺利,生活中的不如意,他不关心这些,因为这些都是我自找的。
他告诉我,他想脱了所有女护士的内裤,因为她们用它来装逼。
之后,他和他的伙伴们爬上车顶,又蹦又跳,那一刻,我酸了,我嫉妒他们的快乐。
他邀我上去,正当我撸起袖子准备爬上去的时候,老板打电话来叫我回去加班。
上完班吧,我想,后来发现,我太天真了,班根本上不完。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差一点就进编制了。
那首诗,我只看了一遍,却记得格外清楚,它是这样写的:
‘我还能看到这个世界,
看到忙碌的人们,
看到搬家的蚂蚁,
看到变换的四季。
但我感受不到风,
感受不到阳光,
感受不到饥饿和寒冷。
可是,人们看不见我,
我该如何表达我的欢乐与忧愁?
我给自己起名叫做——鬼。
因为我思来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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