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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入来源于替人收尸。
所谓捡尸人,又名收尸。
主要是听雇主的命令,去往指定的地点,帮雇主掩埋尸体罪证,毁灭证据,亦或者是毁坏尸体,伪造致命伤痕,帮助雇主洗脱嫌疑,逃脱官府追查等。
小厮急忙道:“掌柜,这个任务还是金子号的任务,这背后的雇主必然是位高权重之人,我们不好得罪啊。
为今之计,是得赶紧再找一名捡尸人,前往北邙山破庙。”
“你这话说得轻巧,我现在去哪找人,难不成街上随便抓一个?”
白无常唉声叹气之余,殊不知姜时愿已然站在他的面前,腰背挺得笔直,言词铿锵:“我去。
作为交换,事成之后,你要将我和三七二人编入正户,脱离贱籍。”
白无常诡异地笑着,松散的皮褶霎显沟壑,苍老的指尖,翻过金简:“小姑娘胆子可真大,你知道今夜是要去收谁的尸吗?””
伶仃一声,清脆悦耳。
金简上赫然纂刻四个字,沈氏余孤,沈浔。
两个时辰前。
巷陌间传来遥遥木鱼的敲打声,身后的高楼灯火已经泯灭。
青年站在月下高楼,衣袂翩飞,他的容颜隐于月色朦胧,半明半暗之间。
一念之差,神佛之别。
夜风飒飒,一只鹰隼夜行于坊间,越过高墙,最终停息在谢循的肩上,几梗捷羽展翅而抖下。
谢循今夜的眸光中多掺杂了些怜悯,抚了抚雄鹰的鸦羽,顺势解下他爪子的信笺。
信上内容,与所想一致:
八年前洛州惨遭灭门的沈氏,还存有余孤。
沈氏之后现逃亡至北邙山,性命垂危,
还请魏国公出手相救。
观信之后,谢循眸色皎皎如霜色。
八年前。
洛州从未下过如此大的雨,官府接到民众报案,说沈府夜半传来凄绝哭喊。
等官吏匆忙赶到沈府之时,为时已晚。
所望之处全是血色,尸横遍野,一夜之间沈家上下百人惨遭灭口,就连妇孺及长者也未放过,都是被人一刀干脆利落地抹了脖子,死状凄惨。
杀手不仅手段毒辣,还极有意识,离开之时还一把火扬了沈府,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喧天的火光映亮了半边天,官府百人不停不休地打水灭火,从黑夜熬至天明,才将大火控制了下来。
此事怪哉,沈家之主,沈煜,是今朝的御史大夫,为人谨小慎微,因为不求高升,所以从不涉及朝中的权力之争,一心扑在官职事务上,为百姓称赞颂扬。
可就是这样的清官究竟得罪了谁,竟被人屠戮满门,不留活口
这样的屠杀,不似单纯的复仇,在谢循看来更像是杀人灭口。
而如今,事情出现转机,当年杀手竟然遗忘了一个漏网之鱼,就是沈煜曾游历烟花之地时与一名花魁情投意合下生下的私生子。
当时的沈老夫人觉得其母身份低微,所从营生更是见不得人的,若是进了门可真就是败坏门楣了,故而狠心棒打鸳鸯。
所以,那位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养在外面,但也故而因此,有幸逃过一劫。
但如今沈氏余孤身份暴露,被杀手一路追杀,逃亡至北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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