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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小说才会不枯燥经常在各大书吧逛,发现总有很多人在抱怨现在的书如何不好看,如何枯燥乏味。
有些朋友幽默地总结出各种小说的写作规律、各种故事套路,甚至男女主角之间频繁出现的对白、细节,这便是小说模式化的证明。
人的一生,除了谈情说爱,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睡和工作、娱乐,小说写的是人,自然遵循同样的规律。
一个没有生存重心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一本流水账,不可能有精彩,更不可能有传奇。
小说如果也平白直抒地这样写,自然也不可能写出什么跌宕起伏的东西。
谈恋爱,是言情小说的主题,但是书中的人物不可能天天、无时无刻地谈恋爱,就算是恋爱,光写他们如何做爱未免也太让人倒胃口。
什么样的小说才会让人觉得精彩好看?我认为,在流于浮表的爱情中,深刻挖掘一些其他的东西,会让一本小说变得与众不同。
首先是人物本身。
现在有些作家喜欢写一些非正常人,例如残疾人(眼疾、耳疾或其他生理缺陷),心态偏差的人、超能力者……之所以这么写,大抵是因为这类人本身的不同寻常所带给读者的新奇。
从一个不同于大众的视角出发,人物的特点就凸现出来了。
他们所想所做的事,往往会带着个人的独特色彩而显得出人意表。
由此可以看出,人物的成功其实是作者深度挖掘以后的结果。
不是说每个人都要写一些奇奇怪怪的人物,而是怎样用一种独到、真实和深入的手法去揭示这个人与那个人的不同并让人信服,这是作者应该好好思考的一件事。
举一个我自己在创作中的例子:每个人都要走路,这没什么不一样,但是描写一个人特别喜欢听自己的脚步踩在地面上的足音,并由此引发一些对童年、过往或者一些事物的看法和联想,就能很形象地将他的性格和特质表现出来。
生活不是真的单调无趣,其实只是在于发现。
其次,作者的职业。
在现代社会中,无论男女,职业是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基本价值,一个对社会完全没有贡献的人,完全不被社会所需要和认同的人,他的存在感必然是渺小苍白的。
小说中的人物能不能让读者认同、喜爱甚至钦佩其实是一样的。
一个在主人翁的职业上大做文章的作者,其作品往往会给人比较深刻的印象。
我记得在很多年前看的一部小说中,男主角是一名香水调剂师,具有凡人所无法想象的嗅觉和对香水的独到品味,这一个细小的特质和由此产生的个人魅力,一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从主人翁的职业入手,侧面地表现出人物的特点,会让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
而且,职业的深入挖掘也必然会带来与众不同的故事情节,像《翻译官》的广为传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再次,恋爱过程,这是整本书的核心,却也是最难写的部分。
那些被读者大肆诟病的小说,最失败的地方大概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千篇一律,闭上眼就能猜出他们会说些什么,说了之后做些什么,连怎么做都能清楚地条分缕析。
一些作者大篇幅地描写色情内容,其实就是构思枯竭的一种典型表现。
因为她们不知道男女之间的恋爱,除了做爱调情以外还能做些什么。
其实,爱的本身的确是一种大脑和生理的直观反应,爱欲的发生原本也是一瞬间的事情,做爱是人的一种本能,那让人目眩的绮丽激情在一场爱欲过后就船过无痕。
恋爱的动人与否,如果只凭爱欲的快感来评定,那世间所有的爱情只怕都没什么差别。
在我看来,恋爱的主体是人。
人的行为、思想、人格决定他的爱情美好与否,换言之,谈恋爱其实是跟人物的行动和思想紧密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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