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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些麻豆绿糕,漫步在京城街道上。
看了破败的汉王府,看了已经成流民聚集地的天师府,看了昔日繁华的教坊司,也看了昔日高大威严,代表天下至尊的宫墙。
真的是修为越高,越缅怀过去。
“大江东去三万里,日月星辰在心间。
有朝一日乘风起,龙跃九霄遨青冥。”
听着清唱,这人身长八尺,腰佩长剑,一袭粗布麻衣,戴着斗笠,白仙驻足,“回京见故人,教坊司前才子惺惺相惜,
才隔不久,却又觉得数年之久。”
“呵呵,前辈谬赞了,些许……”
斗笠剑客话到一半愣了一下,抬起头来,是一张俊俏的脸,虽络腮满面,却有中年帅大叔的既视感,“些许凡俗,怎能入前辈眼,倒是前辈,很像我的一位故友。”
“哦?”
白仙笑了,问道:“几成?”
“七成。”
斗笠剑客笑道,似是回忆,“如果不是这世道,可能如今,我还在醉生梦死,与好友知己,畅谈天下事,倒是我那故友,许久无音讯,
可能,死在了这兵荒马乱的世道,躺在了世间的某个旮旯处吧。”
“谈故人,无酒不欢。”
“承蒙前辈厚爱,晚辈不敢推辞。”
斗笠剑客赶忙见礼,忽而失笑,“不过是路过此地,回来看一眼,却不曾想,还能混前辈一口酒喝,当真是福分。”
斗笠剑客这样说话,相当无礼,且有几分洒脱之意,狂放不羁,白仙轻笑,“去何处?”
“年前听了些传闻,我那故友,做那曹贼的祭酒,此去西域,寻觅一番。”
“为何?”
“天下苦,非常久了,我一路走来,路途枯骨,寡儿孤子,田埂无人种,千里无人烟,
我那友人,才学通天,可救世人。”
斗笠剑客说完,见前辈手上提着一壶酒,酒香四溢,浓厚至极,吞咽口唾沫,“听闻西域已成塞上江南,
百姓安定,曹贼反天下,实乃对这世道感到厌恶,开创万世太平,晚辈此去,也当是一看究竟,
如那曹贼真为窃国者,便以三尺青锋,取其狗命。”
“藏匿不发,滔滔不绝,不出则己,一出惊天下,你只有一剑。”
“哈哈,前辈眼光毒辣,晚辈的确只有一剑。”
斗笠剑客拍了拍腰间佩剑,满面自豪,“我这一剑若出,世间武夫,少有能活者。”
白仙点头,这一剑,石破天惊,的确如斗笠剑客所言,“曹孟,当为那少数。”
斗笠剑客愣了一下,转而笑起,“呵呵,前辈或许说得对,曹贼身旁,定有天下一等一的高手护卫,
成与不成,与做与不做,是两回事,做了,才能知道成不成。”
白仙沉默半响,笑了下,“此酒,当践行酒。”
“晚辈与前辈素不相识,如此怎地好意思?”
斗笠剑客搓着手婉拒,白仙不动声色看着他接过手上的酒壶,先闻了闻,又不动声色的往自己的葫芦里倒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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