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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丽巫女是孤独的。
少女成为巫女时,就注定了“博丽巫女”
将成为唯一的自我。
以人类之身,掌握连妖怪也只能望风而逃的力量,因此为妖魔所忌惮,也为人类所疏远。
博丽之名并非是个能让人幸福的姓氏。
然而讨伐人外,保护人类,这是博丽巫女身受之职。
吞噬妖类的绝望与恐惧,承担人类的忌讳与猜疑。
用染上人外之血的御币轰击碎那一副副或狰狞或妖媚的身躯,用迸发着灵能的血色符纸镇压下一份份或惶恐或决死的灵魂。
然后,在一身血色下,回到村庄,告知村人邪魔已退治。
一身血色,那颜色的来自妖类,而不是博丽巫女原本红白配色的巫女服。
然而村人们只是躲在屋内用提防的目光看巫女的原因并不是那一身血腥。
她有着轻易退治强大妖类的力量,更不用说脆弱的人类了。
博丽巫女的力量,让她拥有了保护人类的资格,却也因此失去了人类间的社会资格。
被所守护的一方否认了人类之身的人类,被妖类所憎恶的强大人类,孤独一生的巫女,这就是身为博丽巫女的所有自我。
少女成为博丽的巫女时,就有所觉悟。
所以当一身血污的少女在看到隙间在眼前张开,听到妖怪的贤者提出那匪夷所思的提案时。
少女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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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
我的手将御币及其上充沛的灵力一起向着已经被符咒逼到绝路的妖物轰击去。
没感受到多少阻力,御币使将那妖物的身体轰碎,腥辣的血色从那破碎的身体中挣脱束缚,喷溅了我一身。
衣服又脏了。
我只是看了看那厚重粘稠的血浆糊在身上,却没有皱眉。
习惯了。
我看了看天色。
血染的夕阳和着残酷的火烧云依偎在讳莫如深的山腰交界,大概几分钟后就会沉下去。
因逆光而难以看清的山与天好像一幅色彩太过于浓重而适得其反的油画。
晚风有些寒冷,大概是因为到了逢魔之时。
昼与夜暧昧的分界。
在人类容易遇到妖魔的时间段,我将这只妖魔退治了。
大概是三天前乡里的人来找到神社说妖魔退治的事情,所以我就做了。
虽然收下了一些财帛粮食,但是我并没有什么热情。
哪怕是找我退治妖魔,乡人们的眼神也让人不舒服。
我一直认为【要一辈子活在这种视线中】是我能够习惯他们视线的理由,但是实际上,这已经是我成为巫女的第十年,而我一直没有能够适应这种眼神。
我讨厌那种眼神。
我无法容忍自己去习惯,去麻木。
我就是要承认,我讨厌那眼神。
哪怕因此每次与人类接触,都会让自己难受。
啊啊,没办法吧,因为我是博丽的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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