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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两头大猪,剁成的肉末也才三百斤不到,也就三大盆肉末,宋安睿间或休息一下,硬是咬牙都拌匀了的。
曹荣三人把事情弄完也才巳时中,没留下吃饭,拿了银子就回去了。
叶家中午没做米饭,也没做面食,大家也用不上筷子,人手一个碗,里边是自己加香料拌的炸排骨,一个个啃得欢实,要是被腻到了,吃口辣白菜或是吃块血肠就又能继续啃。
只除了叶蓁蓁,吃了两块排骨后,端着碗汤,慢慢喝。
前车之鉴啊,不敢多吃,否则连续几天都会拉肚子。
犹记得刚吃卤肉那会儿,哎~不忍想~
简单吃过骨头后,大家喝茶去腻,肉也腌了两个时辰左近,除了继续在厨房炸排骨的,都来帮忙灌肠,俩俩配合,小心将肠衣套上竹管,接下来就是打结,往竹筒里塞肉,再打结……
叶道远进门就见到廊柱间的一排肉帘子,还有四个吊锤着的猪后腿~不过,比起好奇心,厨房里的香味更勾人一些。
“门口挂着的就是香肠?”
昨晚听女儿说过香肠的样儿,今日倒是见到了实物。
“嗯,过些时日才能吃!
若是味道好,也可以拿来做年礼!
除了村里和外婆家,爹爹可还有要送的人家?”
记忆里每年都会收到礼物,只是一直缠绵于病榻,爹爹也不怎么会说礼物的来源。
叶道远沉吟了一会儿,“如果要送的话,也就只有你袁伯伯家,只是,去年你袁伯伯来信说是今年进京述职,后来再去信,就没有信件回来~”
“既不知道往哪里送,那正好省下来。”
叶征鹏面皮有些紧绷,袁伯伯自从当官后,就有些怠慢自家,爹爹几次书信,也就回个一两次。
见叶道远脸上没有不悦,“那行,咱们留着自己吃!”
“也好~”
叶道远喝着酒,吃饭都有些意兴阑珊。
昔日无话不谈的好友,日渐陌路,那些美好的记忆,只能偶尔翻出来回忆~
叶道远口里的袁伯伯,名叫袁凯,就韶山县城人士,是与叶道远一道考上的秀才,俩人颇为投契,引为知己,连带着宋萍萍,也就是叶蓁蓁的母亲,和袁夫人杨氏也无话不谈,相交甚好。
早些年,袁凯考上举人,俩家来往还很密切,袁家小公子袁颂与叶征鹏一起进学,一起玩耍,宋氏生下叶蓁蓁后,俩家还定了娃娃亲,是的,八岁不到的叶蓁蓁确实有个未婚夫,名字叫袁颂。
直到袁凯考上同进士去地方任职后,书信才稀松了些,也大部分都是杨氏给宋氏的,宋氏去了之后,更是信件都少了,就很是爱答不理的,年礼虽然还互送,只不过越来越敷衍。
“爹爹,我还要腌制火腿,听闻火腿越陈越香,有的地区,还以火腿作为闺女的陪嫁呢!”
按着记忆做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哈哈,这个怕是偏南地区的习俗,不过,我家蓁蓁的嫁妆可不敢一条火腿打发了去~”
要是就陪嫁一条火腿,怕要被人笑死。
“那是,我的嫁妆肯定丰厚,二哥、三哥已经在帮我赚钱了,再加上爹爹和哥哥准备的,必定十里红妆。”
就凭几个舅舅对自己这般好,肯定寒酸不了。
“还没到手的银子,就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看来,我可得再努力努力~今儿,你哥哥嫂嫂来帮忙,就没给他们送些香肠?”
说起这个,叶蓁蓁就一肚子的抱怨:“香肠还没到时间,人家才不要,倒是把炸排骨和血肠拿走了一多半,还顺走了我三四棵辣白菜~”
三哥忒不厚道,要不是大哥拦着,自己才腌制的豆腐乳也要被带走,幸亏还没腌透。
“嗯嗯,他们倒是很会吃,这炸排骨是很香,不过,你舅舅家人多,带去那么多,估计一人也吃不到几块~”
岳家人丁兴旺,要是聚在一起吃饭,起码三桌才能坐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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